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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1月09日 11: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交易時間
近日,銀監會發佈通知,對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提出了多項規範性要求,旨在防止銷售誤導。平安證券認為,短期來看對現有銀保渠道銷售模式影響較大。銀監會這次規定中影響最大的是首次明確了“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 這一規定對銀保期交業務影響較大。如果不允許駐點銷售,目前各公司如火如荼的銀保期交發展迚程勢必受挫。短期內會直接影響各公司的銀保渠道保費收入。銀保渠道的利潤率一直不高,近年來各公司大力發展銀保期交業務使得銀保的新業務價值不斷改善,新規定的執行會使得銀保期交佔比下降、公司新業務價值增速放緩。長期來看對於銀保渠道影響不大。銀保業務對於銀行是非常優質的業務,不用承擔風險且收益豐厚,銀行希望銀保業務能夠繼續大力發展。由於銀保渠道銷售均是較為簡單的保險産品,保險公司未來可能加大對於銀行人員的培訓力度。所以,長期來看對於銀保渠道的影響不大,但銀保渠道的運作模式會發生較大改變,渠道議價能力迚一步下降,費用支出會上升。新規定對於中國人壽和中國太保影響較大,對於中國平安的影響較小。人壽和太保的銀保業務佔比較高,近年的保費增長主要依靠銀保,努力提升銀保期交是其提高新業務價值增長率的重要手段。同時,人壽和太保的銀保渠道銷售採用駐點銷售模式的也較多,所以受新規定的影響較大。平安由於銀保佔比較小期交佔比低,且其銀保渠道採用內勤員工制,受影響相對較小。新規定對於公司業績整體表現的影響有限,且利率進入上升通道對於保險業的利好信號明顯,目前保險板塊估值水平仍具優勢,給予保險行業“推薦”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