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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9日 09: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網
27日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公佈。
《建議》的起草者之一、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潘盛洲在介紹“十二五”規劃《建議》時表示:“‘十一五’期間的多數指標任務已經完成,但是結構性指標的完成情況卻參差不齊,比如,服務業的比重、研發費用佔GDP的比重等。”
潘盛洲表示,城鄉差距、地區差距、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還在擴大,重點的改革還不到位,經濟增長方式總體仍然落後。“十二五”要重點解決這些問題。
《建議》認為,下一個五年仍是中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此次《建議》部署的“十二五”期間的重大任務分為經濟發展、社會建設和深化改革開放三個方面。
在這份兩萬餘字的建議中,沒有提及任何“數量型”的指標,基本為方向性、戰略性目標,比如,居民消費率上升,服務業比重和城鎮化水平提高,城鄉區域發展的協調性增強,經濟增長的科技含量提高,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等總量顯著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五中全會之後,國務院將根據《建議》編制“十二五”規劃,並將於明年3月“兩會”提交全國人大進行審議討論。屆時將有具體指標出臺。
給地方適度放權
《建議》明確指出要加快財稅體制改革,構建有利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財稅體制。
分稅制改革實施以來,中央政府的財政集中比例越來越高,地方財稅收入比例持續下降,收入來源不穩定,正規和穩定的稅源趨於枯竭,形成了中央財政寬余、地方財政緊張的局面。
隨著地方稅源的日益枯竭,地、縣、鄉政府的財政平衡越來越困難,通過各種方式舉債成為地方政府迫不得已而採用的策略。
此次《建議》明確提出,在合理界定事權基礎上,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收入分配關係。同時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加強縣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
對此中央黨校經濟學部宏觀經濟室主任梁朋表示:“中央通過轉移支付、專項轉移,但要求地方配套比較多,而建議裏提到要‘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並且把原來的‘基層政府’提供財力保障,改為‘縣級政府提供公共服務財力保障’,這也是一個突出的改變。表明今後可能以縣級政府作為提供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的平臺。”
也就是説,今後五年的城鄉統籌,特別是在基本公共層面上實現公共産品平衡化、均等化方面,都將以縣級政府為基礎平臺。
“原來我們講‘財權和事權’,而現在我們講‘財力和事權’,‘事權’主要指稅收等決定權,這還是要在中央一級;而中央集中‘財力’之後,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使地方擁有更多的自主決定權。”在梁朋看來,這只是地方財政使用的方式上有一定調整。
而對於此次提出的“賦予省級政府適當稅政管理權限”,梁朋認為,地方將根據自身情況來進行稅收管理,例如房産稅、消費稅、資源稅等,今後的稅率調整和徵收範圍可能會適當放到省級政府來制定。
省級財政作為地方財政的主導環節,一方面要保證省級財政必要的財力,同時,將一些具有調控功能的地方稅稅種劃歸省級財政。省政府收入以營業稅為主,還包括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中的地方分享比例等稅種。
此外,《建議》還提出,在有條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縣(市)的體制,這也是城鄉統籌發展,加快城市化進程的重要方面。
文化産業承擔經濟轉型重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十二五”規劃《建議》中,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是首次獨立成章,並且明確推動文化産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産業。
今年9月26日,新華社全文發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文化産業振興規劃》,這是繼十大産業振興規劃後出臺的又一個重要的産業振興規劃。
在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曉明看來,這標誌著文化産業已經完成從傳統的文化行業到新興産業部門的轉型,上升為與鋼鐵、汽車、紡織等一樣重要的國家戰略性産業。
“我國的文化産業是‘戰略性産業’,但更是‘戰略性短缺産業’。根據我們的測算,在人均3000美元的發展水平上,我國的文化産業大大低於世界各國平均發展水平,根據我國不完善的統計數字,大約僅及世界各國平均水平的1/5。”張曉明表示。
由於我國文化産業統計工作的滯後,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可以支撐年度形勢分析的比較可信的文化産業統計數據。社科院文化産業研究課題組曾經根據年初統計局發佈的我國城鄉消費品零售額增長幅度,推算我國文化産業從消費面看有6931億元左右。
但是,從後來公佈的最後核定數據看,2008年我國城鄉居民家庭文化娛樂用品及服務消費實際支出只有約5600億元。
“這個較大的差異説明,儘管我國消費品零售額增幅很大,但是文化消費依然疲軟,遠未真正啟動。”張曉明認為。
從2003年開始的文化體制改革,已經接近完成絕大部分文化事業單位回歸市場主體的目標,今後的發展將依賴於市場化競爭形成合力的組織結構,在提高市場集中度和實現充分競爭之間建立平衡。
業內人士認為,如果我們只是停留在相對封閉的市場環境中,過度依賴做大國有文化企業,而不是進一步開放市場鼓勵建設中小型文化企業,就有可能使原有的行政壟斷還沒有擺脫,又形成新的市場壟斷,對文化産業發展産生不利影響。
實際上文化産業只是我國第三産業發展滯後的縮影,服務業發展滯後,有效供給不足,導致消費整體不足與結構性供給短缺同時並存。
同時,由於服務業發展滯後,造成我國近年來經濟增長的整體就業彈性下降,就業吸納能力不足,直接影響了居民的絕對收入水平的增長和消費能力的提高。
在此次發佈的“十二五”規劃建議中,把推動服務業發展作為産業結構升級的戰略重點,建立公平規範的市場準入標準,探索適合新興服務業態發展的市場管理辦法,調整稅費和土地、水、電等要素價格政策,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體制環境。(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