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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9日 09: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累計涉案金額73.4億美元 9家銀行分支機構受處罰
國家外匯管理局28日表示,在今年2月至10月底展開的應對和打擊“熱錢”專項行動中,共查實各類外匯違規案件197起,累計涉案金額73.4億美元,並對已做出處罰的9家銀行分支機構的外匯業務違規案例進行了通報。
為維護國家經濟和金融安全,嚴厲打擊“熱錢”,從2010年2月份開始,外匯局在部分外匯業務量較大的省市組織開展了應對和打擊“熱錢”專項行動。截至2010年10月底,已立案和處罰違規案件178起。
外匯局稱,在專項行動中,外匯局對銀行結售匯、短期外債、離岸金融、外匯資金來源和運用等業務進行了重點檢查。從檢查情況看,各外匯指定銀行在不斷改善金融服務的同時,合規風險意識有所增強,合規經營的總體狀況進一步改善。但仍有部分銀行重業務拓展,輕合規經營,在辦理結售匯等業務中,沒有嚴格履行真實性審核義務,使“熱錢”有機可乘,影響國際收支平衡和經濟金融健康穩定發展。外匯局通報的銀行外匯業務違規涉及違反資本金結匯管理、違反個人外匯管理、違反外債結匯管理、違反國家關於境外個人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內購買自住商品房的規定等。
涉及違規的9家銀行分支機構分別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門市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華支行、中國銀行寧波鎮海支行、中國銀行西寧古城臺支行、德國北德意志州銀行上海分行、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營業部轄屬臺江支行及鼓樓支行。
外匯局相關人士表示,上述通報所涉各家銀行應高度重視,對照檢查,認真整改。各銀行機構應從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訓,加強內部管理,依法合規經營。外匯局在繼續改善金融服務,便利市場主體經營活動的同時,將加強對銀行外匯業務的監管,不斷提升外匯檢查手段,提高效率,依法嚴厲打擊“熱錢”跨境流動,促進涉外經濟金融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