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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執行期已過 S*ST北亞甩賣新華人壽股權還債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8日 09: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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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趙一蕙 ○編輯 邱江

    記者最新獲悉,S*ST 北亞將所持的新華人壽6849萬股通過北京産權交易所掛牌轉讓,轉讓金額近9.5億元。這對於破産重整計劃執行期限已“到期”的S*ST北亞來説,無疑為清償債務創造了有利條件。截至今年上半年,公司還有將近30%的債權尚未清償。

    S*ST 北亞所持新華人壽股權分兩筆轉讓,分別為3600萬股和3249萬股,對應的轉讓價格分別為49751萬元和44900萬元,每股價格約為13.82元,由此S*ST北亞將合計獲得約9.47億元的現金收入。而這兩筆股權的成交可能性很高。有業內人士指出,新華人壽擁有上市預期,按照現有保險類上市公司股價、市值和資産情況而言,上述股權可以説“讓利”不少。

    儘管S*ST北亞開價不高,但這筆進賬對公司來説至關重要,因為公司的重整執行期已經到期。2008年4月24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計劃,終止公司重整程序。該重整計劃明確規定,須在公司框架內剝離相關破産財産,在30個月內分三期按規定比例依法用於清償全部債務。而截至今年上半年,公司向債權人實施了兩期清償,累計清償應付款項的70%,尚有30%未曾清償。

    根據重整計劃,S*ST北亞總負債為21.77億元,分為四組,其中有特定財産擔保的優先債權合計3家,總額約4.6億元;普通債權合計27家,總額約17.1億元;職工債權總額280萬元;稅款債權1家,債權額約444萬元。

    而依據重整計劃,30個月的執行期限內,職工債權及稅款債權在法院批准重整計劃草案次日起1個月內全部清償;對有特定財産擔保權的債權和普通債權,自批准次日起算第6個月內清償40%,第18個月內清償30%,第30個月內清償30%。根據公司披露的進展看,所剩餘的款項應屬於特定財産擔保權的債權和普通債權的剩餘部分。這兩部分債權清償比例不同,前者擁有100%的清償率,而對於普通債權清償比例為19%。

    這一次新華人壽股權出售款項與公司後續清償密切相連。根據公司2009年12月16日披露的重整進程,尚有兩項特定財産擔保債權未清償完畢,其中就包括對於光大銀行深圳蓮花路支行的特定財産擔保債權,而當時公司表示,尚需有關監管機關對質押物,即公司所持有的新華人壽股權做出最終處理後,按照重整計劃確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原則予以清償。不過,S*ST北亞重整計劃的執行時間已無多。而根據哈爾濱中院的裁定日期,S*ST北亞原本確定的重整計劃執行期限已過,而公司尚未完成第三期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