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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言居民收入倍增草案 “十二五”年增7%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6日 09: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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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將到來的下一個五年,將成為新的轉捩點。

  本報記者獲悉,從“十二五”首年2011年開始,一直到2020年,每年城鄉居民人均總收入增長7%,10年翻一倍。這就是專家建言討論的“十二五”規劃中的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計劃。

  與“十一五”強調GDP倍增相比,“十二五”規劃強調居民人均總收入倍增。

  “中國‘十一五’就有GDP倍增計劃,現在如果強調居民總收入增加一倍,則意味著中國的政策重點發生了變化,這是好事。” 北大中國經濟核算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説。

  一位參與編制規劃的專家指出,上述倍增計劃如果實施,有利於國家淡化GDP目標,更加實現政策從國強完成民富的轉化。

  據悉,目前與中央“十二五”規劃建議同步編制的“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將開始徵求各界意見,並在明年3月份經過人大專門委員會和全國人大討論修改。最終版本以3月份人代會後修改的版本為準。

  GDP倍增轉收入倍增

  據記者了解,目前“十二五”規劃編制內容,與“十一五”相比出現重大變化,即不再過分突出強調GDP倍增,而是對居民總收入倍增。

  一位權威專家指出,“十二五”期間,除了國家和省還有GDP目標之外,省以下不再設類似的GDP目標。“這樣等於是説‘十二五’期間淡化了GDP目標。”

  此前清華大學國情研究中心教授胡鞍鋼,自“十一五”以來就多次呼籲,凡是省級以下的地方政府不再有GDP目標,也不要進行GDP考核,而是以公共服務為主要指標,包括污染排放、社會治安、重大事故等為考核內容。

  剛剛公佈的中共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報,沒有公佈人均GDP倍增目標,而是對居民收入的目標進行了強化。

  而5年前的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公報,曾提出國民總收入(GDP)倍增計劃。即實現2010年人均國內生産總值(GDP)比2000年翻一番。十六大、十七大也提出過類似計劃。十六大提出,國內生産總值(GDP,即國民總收入)到2020年力爭比2000年翻兩番。十七大提出,“實現人均國內生産總值(國民總收入)到2020年比2000年翻兩番。”

  不過,由於2000年人均GDP才800多美元。2010年的人均GDP達到4000多美元,按此看,2010年、2020年2個GDP(國民總收入)倍增計劃都已實現。

  北大中國經濟核算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認為,啟動人均居民總收入倍增計劃,比國民總收入(GDP)要好。因為GDP增加一倍,居民收入未必增加一倍。

  但居民收入增加一倍,暗含條件是GDP一般要增加一倍以上。“所以居民總收入年均增長7%,意味著GDP也會保持7%以上的速度,但是強化收入目標,會使得地方政府更加重視改善民生,而不是為了做大投資項目,滿足投資所得並污染環境。”他説。

  根據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報,“十二五”期間居民收入主要目標提法是,“城鄉居民收入普遍較快增加”,不同於“十一五”規劃的“人民生活水平繼續提高”收入目標提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研究員狄煌告訴記者,過去每年也講提高居民收入,不過今年的提法不一樣,強調居民收入增長更加突出。不只是總目標措辭變化,“逐步提高”也被“努力提高”代替。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與十七大報告,提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但十七屆五中全會發表公報,則提出,“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年均增長7%

  “十一五”規劃提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年均增長5%”。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業發展研究所李國祥指出,“十二五”實施居民人均年總收入倍增計劃,每年人均總收入增加7%,則比過去的目標有所調整。

  所謂城鄉居民總收入,是指居民獲得的所有收入,包括工資收入、社保收入,以及財政性收入,經營收入等。

  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家庭可以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總收入扣除交納的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費以及調查戶的記賬補貼後的收入。

  人均純收入比可支配收入要低。比如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在人均純收入的基礎上去掉農村經營性支出。在農村,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比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般要低5%。

  李國祥指出,在“十五”期間,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5%的目標沒有實現。“十一五”以來,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5%目標實現得較好。

  現在提出在人均農村居民總收入年增長7%,説明國家要提高收入要求。只要努力應該可以實現,不過需要注意降低農村家庭經營投入的成本,如果成本太大,實際的可支配收入要低。“所以如果化肥等農資漲價厲害,就需要國家加大補貼力度。”他説。

  數據顯示,“十一五”以來農民人均純收入先後跨上4000元、5000元臺階,2009年達到5153元,年均實際增長8.3%,成為改革開放以來農民收入增長最快時期之一。

  2010年前三季度,城鄉居民收入繼續增長,10多年來農村居民收入增速快於城鎮首次出現。其中農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4869元,增長13.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9.7%。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34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5%。

  收入分配改革力度加大

  記者也獲悉,適應城鄉居民總收入增加7%,達到10年增加一倍的計劃,多項收入分配改革將啟動。

  十七屆五中全會發表公報,在收入分配改革方面提出,“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係,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北大中國經濟核算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對此解讀指出,在國民收入中,有居民收入、政府收入,和企業收入。如果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那麼政府的收入,比如各個稅收收入就不應該增加得太快。“政府和企業收入增加太快,居民收入增速就下降,所以要適當減稅。”

  同時研究表明,近年來在初次分配中,勞動報酬所佔的比重下降,這與下列三個因素有關:企業利潤侵蝕居民勞動報酬;政府稅收收入的快速增長降低勞動報酬比重;勞動力價格長期被壓低。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的一項研究表明,中國個人所得稅累積稅率最高達45%,遠高於企業資本利得的所得稅稅率20%,這使得居民個人所得的負擔比資本利得的負擔要重。

  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認為,應該降低個人所得稅率,最高不超過30%。

  他指出,應該改變土地財政的制度。因為現在很多地方政府財政實力缺乏,財政支出比較大,事權與財權不匹配,導致地方政府要以賣地推高房價來獲得土地收入。這實際上是減少了居民收入。為此,需要國家加大下放財權,增加房地産稅或者物業稅作為地方財政收入的來源。

  所以政府的收入比重不應該太大。“政府全部收入佔GDP的收入不得超過30%,因為發展中國家是18-25%合適,現在是34%,太多了。”周天勇在近期的一次論壇上説。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研究員狄煌則指出,增加居民收入,需要儘快推出以家庭或者綜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措施。因為目前分類的按個人收入所得稅的制度,加大了居民的收入負擔。“這個喊了多少年,‘十二五’必須要加快改革了,同時個人所得稅起徵點還要儘快提高。”他説。(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