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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研究開徵碳稅方案 專家建議向消費者徵收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5日 09: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經國家週刊 戴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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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經被業界認為遙不可及的碳稅,已經進入了公眾的視野。

  10月中旬,在天津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談判峰會上,碳稅成為各國與會代表屢屢提及的詞彙。在一場討論中,國家發改委應對氣侯變化司副司長孫翠華認為,研究開徵碳稅的可行性將會是今後工作的重點之一。

  “碳稅方案,我們正在研究之中。”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接受《財經國家週刊》採訪時證實。

  碳稅是針對化石原料,如石油、煤炭、天然氣等的碳含量或者碳排放量來徵收的一種稅。最初,這種稅是與環境污染物的稅收一起被討論的。

  一位參與碳稅研究的財政專家告訴記者:“環境保護稅已經上報國務院,碳稅有可能作為其中的一個稅目一同出臺。”

  碳稅開徵路線圖

  早在2008年7月,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下稱財科所)就成立了專項課題組,研究探討在中國開徵碳稅的可能性。2010年年中,一份《中國碳稅稅制框架設計》(下稱《框架》)的專題報告出爐。

  氣候問題日漸升溫之際,這份由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有關課題組撰寫的調研報告,引發了極大關注。

  “碳稅實際上是一種行為稅,主要目的是通過對碳排放量進行收稅,以達到讓企業、行業等減少碳排放的目的。”財政部財科所區域經濟研究室主任傅志華告訴《財經國家週刊》。

  碳稅的研究者們認為,無論是從節能減排的角度還是從我國總體的稅收制度來看,徵收碳稅都是有必要的。發達國家大多有環境稅、能源稅,在我國能與碳排放沾邊是資源稅,但因為其稅負很少,很難達到徵收目的。

  《框架》報告中列出的“中國碳稅開徵路線圖”顯示,預計在2012年到2013年適時開徵碳稅,2014年及以後開徵環境稅,“並根據碳稅實施的具體情況和其他環境稅稅種的改革情況,完善和優化整個環境稅收體系。”

  自哥本哈根談判以來,中國政府為實現到2020年碳強度在2005年基礎上降低40%到45%的承諾,採取了一系列節能的措施。“十二五”臨近,節能減排任務艱巨,部分地區甚至拉閘限電。

  對此,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在10月份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坦言:“有些省採取了不恰當的節能減排措施,馬上就得到了制止。現在各省還在積極地採取措施,努力完成節能的任務。”面對減排的嚴峻形勢,政府有意使用碳稅的方式,以達到減排目的。

  在對碳稅的初步設計中,稅基問題爭論較大。“在哪個環節徵收是最大問題”。一位參與碳稅框架設計的專家告訴記者,在消費環節徵收應該是最直觀的,但如何計算是個問題。直接從原料開始徵收會比較簡單,但這樣就會造成原料漲價。

  財科所所長賈康表示,推出碳稅有三個技術備選方案,一種是放到環境保護稅中,作為一個稅目,看能否隨環境保護稅一同出來;一種是比照燃油稅改革,將碳稅引入消費稅中;第三種是把碳稅納入資源稅中,根據化石能源的含碳量修改稅率。“我們傾向於前兩種做法。”他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