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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中市以罰代法助推違法建築“茁壯成長”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16日 14: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華建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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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龍裝飾城的大門口,一排鋼結構建築物再度拔地而起

    山西省晉中市違法建設巨龍裝飾城再調查

    本報記者  李葆華

    7月29日,本報以《西安“最牛違建”模式再現山西 晉中市三萬平方米違建裝飾城高調招商》為題報道了山西省晉中市堯晨實業有限公司改變土地用途,在沒有取得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順利建起了巨龍裝飾城,還大肆宣傳,高調招商,引起了全國各大媒體的關注。新華網、人民網、中國新聞網、新浪網等都對報道進行了轉載,眾多讀者紛紛跟帖對這一違法行為進行譴責,有關部門也對晉中市巨龍裝飾城的違法建設行為和地方政府的不作為進行了批評。

    但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晉中市有關管理部門採取默許態度,並想以罰代法對巨龍裝飾城這座違法建築一罰了之。此舉更加縱容了巨龍裝飾城的“茁壯成長”。

    8月27日,記者在施工現場看到,巨龍裝飾城大門外懸挂招商條幅的3層小樓已經拆除,但巨龍裝飾城主體工程卻還在緊張施工中。據施工人員介紹,門前的小樓前幾天就拆除了,但巨龍裝飾城主體工程施工一直都沒停,有時也有領導前來檢查,都是看看就走了。

    晉中市主管城建的副市長王建林的秘書郭凱告訴記者,《中華建築報》報道的文章他從網上下載後給領導看過。郭凱還當場與晉中市規劃勘測局紀檢組長通電話,該紀檢組長告訴郭凱:“那個項目(巨龍裝飾城)已經被處罰過了,罰款為200多萬元。”

    就在本報報道的第二天,晉中市國土資源局也發出了一份《函告》,除責令堯晨實業有限公司交還非法改變用途的土地外,還對其違法建設巨龍裝飾城及華廣巷小區分別處以290715.9元和536295.3元罰款。

    但是,這種看似十分嚴厲的處罰,卻被當地群眾認為只是行政部門太極推手的遮羞布,其意圖是在上級部門檢查或有人反映時,稱已經處理或正在處罰,以此推卸責任。

    這種説法在晉中市城建監察支隊呈報給王建林副市長的一份名為《關於榆次堯晨實業有限公司無視停工決定強行建設的情況彙報》中得到了印證。彙報材料顯示:我支隊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于2010年1月16日下達了停工通知書責令其停工,該公司趁管理空當,屢次違反停工通知繼續施工。為此,我支隊多次與該公司交涉,要求其立即停止違法建設行為。我支隊既要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又要避免採取強制性停工措施可能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工作已處於兩難境地。

    當記者要求看晉中市建設局對巨龍裝飾城的處理意見時,工作人員送來的就是此份模棱兩可的情況彙報。

    為了進一步了解事情真相,9月6日,記者又一次來到晉中市。王建林副市長的秘書郭凱稱,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主要領導來晉中市考察,王建林副市長陪同,中午肯定不回來,晚上也不一定回來。但令記者意外的是,當天在晉中市政府會議室召開的發展環境集中整治動員會議現場,記者卻看到了在主席臺上就座的王建林副市長。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王建林稱關於巨龍裝飾城的事情他原來在晉中市榆次區工作時就知道(王建林原為榆次區委書記),前一段已經對此作出了批示,具體內容可以到晉中市規劃勘測局去看。

    記者輾轉找到王建林副市長給晉中市規劃勘測局和市“治工辦”的批示,兩份批示的內容大致相同:若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及相關法規要求,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儘快辦理相關手續,並對建設單位違法違規行為作出相應處罰。批示的時間為7月29日,即本報《西安“最牛違建”模式再現山西 晉中市三萬平方米違建裝飾城高調招商》報道見報的當天。

    實際上,在原窯上村混亂的賬目中,地方政府的影子始終若隱若現。在一份借款合同中記者看到,榆次市(現為榆次區)局一次性從窯上村借款290萬元。記者還看到一份原榆次市局長寫給原窯上村某支書的信,信中寫道:“……請你理解夥計的難處,不要採取任何措施,有話親自和我説好了。至於50萬元,我怎麼也會給了你,請原諒我的難處和苦衷。”

    這兩份材料成為原窯上村村民質疑地方政府插手村級財務的證據之一。

    有關晉中市違法建設巨龍裝飾城的事態發展,本報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