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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9月11日 17: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證券報
談及個稅改革,一般繞不開個稅起徵點上調這一話題。但眾多財稅專家在社科院財貿所10日舉行的“十二五”時期財稅改研討會暨《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09-2011)首髮式上指出,個稅改革的重點不在於提高個稅起徵點,而在於由目前的分類徵收向分類與綜合相結合轉變。
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在會上指出,收入分配格局在“十二五”期間需要進一步優化,作為調節貧富差距的重要稅種,個稅改革應積極推進。
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指出,隨著老百姓收入的多元化,工薪所得已經不再是很多人的主要收入,資本利得、財産轉讓所得佔比大幅上升。而社會貧富差距也已經不再在工薪上體現了,差距主要體現在工薪之外的所得。
在改革方向上,專家們均認為,要由分類徵收向分類與綜合相結合徵收轉變。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建議,在個稅的改革上,除了資本利得以外,最終要將其他所得均納入綜合模式,統一計稅。
目前,我國的個稅共分為十一種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産租賃所得,財産轉讓所得等。為了鼓勵個人的投資行為,財産轉讓所得和資本所得並不需要繳納個稅。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治理司副司長劉麗剛也曾指出,目前中國的個稅收繳系統非常複雜,與單純提高個稅起徵點相比,把現在分項徵收的個人所得稅,變成綜合的個人所得稅才是稅制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