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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7日 10: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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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預測,煤炭依舊不會納入從價計徵範圍
有關部門權威人士近日向《經濟參考報》透露,年內很可能在全國範圍內推行資源稅改革。專家也支持這種預判,認為資源稅改革在新疆試行之後,在全國鋪開並不存在技術上的難度,但煤炭可能不會納入從價計徵範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今年6月1日聯合發佈《新疆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若干問題的規定》,原油、天然氣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徵,稅率為5%。首都經貿大學稅收研究所執行所長丁蕓表示,有利於促進資源有效利用、避免浪費和加強資源保護的資源稅改,對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專家認為,在新疆已先行試水資源稅改革的情況下,年內全國範圍內推行資源稅完全有可能,“從技術上説,這沒有什麼難度。”
“新疆的資源稅改革,為下一步全國推開積累了經驗,毫無疑問有利於全國推行的順利進行。”不久前曾參與財政部有關研討的一位稅收專家表示。再者,“資源稅改革本來就應該全國統一進行。”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研究員、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接受《經濟參考報》採訪時説。
不僅如此,地方政府願意積極推動,也是全國推行資源稅的一個重要因素。普遍認為資源稅改革是在既定的政府間財政關係框架內,通過提高資源稅收入,改善地方財力狀況的一種舉措。以新疆為例,研究表明,試行資源稅改革之後,新疆的資源稅收入規模將大幅度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