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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8月31日 08: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在國家統計局網站發表,稱願改進統計方法
國家統計局網站連續刊載兩文後,昨日又發佈了第三篇針對“灰色收入”問題的文章,兩統計局官員稱,之前和王小魯博士討論的只是調查和估算全國居民收入的方法,而不是討論推算“灰色收入”的統計調查和推算方法,並稱“灰色收入”難以計算。
7月初,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王小魯發表研究課題報告,稱根據調查推算,2008年全國居民可支配收入總額,比國家統計局住戶收入統計調查的結果,要高出9.26萬億元,其中大部分為灰色收入,計5.4萬億元。
8月24日和25日,國家統計局網站分別發表兩篇署名為王有捐和施發啟的文章,對王小魯的研究報告進行駁斥,並表示“認為王小魯博士課題組使用的調查和估算方法有值得商討之處”,“最終的推算結果也明顯偏高。”
根據公開信息,王有捐為國家統計局城市司住戶處處長,施發啟為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核算司資金核算處處長。
昨日,在第三篇文章中,王、施表示,通過與王小魯的討論,雙方都認為目前的居民收入統計存在遺漏,其原因有兩個:一是部分高收入群體不願意接受調查;二是部分接受調查的住戶可能漏報、少報數據。王、施表示,但雙方對遺漏數據的調查估算方法各有不同的看法。
昨日,王小魯表示,還沒來得及看這第三篇文章,但在這一課題上仍有問題需要深入研究討論,他仍堅持自己的研究成果。
■ 專家分析
稅務部門無法甄別灰色收入
王有捐、施發啟:借鑒國際經驗,利用現有的行政記錄———個人收入所得稅資料,估算高收入群體比例以及收入水平,來補充調查收入的遺漏部分等方式,解決遺漏的問題。
社科院財貿所稅收室主任張斌昨日表示,“灰色收入”的成因複雜,而且也沒有具體的界定,“灰色收入”是不是違法的“黑色收入”也不容易分辨。在治理“灰色收入”方面,需要司法機關、檢察機關、稅務部門多方面的工作,就稅務部門而言,沒有能力甄別收入的合法性,而且稅務部門也沒有這個功能,但稅務部門並非對“灰色收入”無能為力。
張斌表示,從稅收角度來講,稅務部門應該對所有居民的收入有監控,掌握每筆收入來源,儘管無法及時甄別收入的性質,但是首先對該部分收入起到了依法徵稅的職能。如果這部分收入能被徵稅,因“灰色收入”而加劇的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將得到一定的緩解,因為至少這部分收入是交了稅的。
張斌表示,建立這套系統也存在矛盾,因為既然是灰色收入,就不容易被稅務部門監測到。當前我國對個人收入監控的能力存在缺陷和不足,但如果完善了監控,不僅可以做好個稅徵繳工作,而且這種對灰色收入的規範形式,是比其他部門更全面、更常態化、制度化。(記者 胡紅偉 實習生 何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