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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空難賠償標準公佈 每位遇難旅客可獲賠96萬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31日 08: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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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航空有限公司30日公佈了“824”飛機墜毀事故遇難旅客賠償標準,每位遇難旅客賠償總額為96萬元。

  據介紹,依據2006年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64號《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國內民用航空運輸旅客傷亡賠償最高限額為40萬元人民幣,每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的最高賠償限額為3000元人民幣,旅客托運的行李的最高賠償限額為2000元人民幣,共計40.5萬元人民幣。

  同時,考慮到2006年以來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計增長幅度,賠償限額調增至59.23萬元;再加上為遇難旅客親屬作出的生活費補貼和撫慰金等賠償,航空公司對“824”飛機墜毀事故每位遇難旅客的賠償標準總共為96萬元人民幣。

  又訊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昨天是伊春空難發生後的第七天,按照中國人的喪殯習俗,遇難者遺體今天開始分批分次地火化,善後處理工作隨之進入新的階段。

  現在伊春的天氣略微有些陰沉,前來送別親人朋友最後一程的人們都穿著素裝,表情凝重。伊春北山殯儀館一共安放著42位遇難者的遺體。這兩天,伊春市格外寧靜,城市裏的娛樂活動基本全部停止了。遇難者來自全國各地,但是這些人的生命是定格在了伊春,所以在大街上可以看到絕大多數的人都穿著素色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