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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9日 10: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青年報
因年報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警告原兩面針總裁岳江
因兩面針2003至2005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事實,原公司總裁岳江被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的罰款。日前,證監會發佈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公告。
送達公告稱,柳州兩面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案已由證監會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本公告發出之日起滿6個月,《行政處罰決定書》即視為對你送達。”
證監會要求岳江見到本公告後,聯絡領取決定書。“如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在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證監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處罰決定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岳江于2005年5月出任兩面針總裁,自2008年5月8日起不再擔任公司總裁職務。在加盟兩面針之前在寶潔工作了12年,曾任北京寶潔技術有限公司副總裁。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兩面針2003至2005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違法事實,因此證監會對公司及包括岳江在內的一批時任高管予以處罰。證監會對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梁英奇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和財務負責人陳麗霞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對董事、總裁袁東升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對董事兼董事會秘書王為民、外部董事方振淳及董事胡德超、黃忠耀、岳江和林鑽煌分別給予警告,並各處以3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