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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2日 08: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國土部的時間表:7月督察、8月約談、9月問責。
部分土地違法嚴重地區的市長被約談。
違法用地後果嚴重的將被問責,包括記大過、降級或撤職等。
本報訊 據《華夏時報》報道,8月19日,繼公佈1457宗閒置土地名單後,國土部最新披露的閒置土地名單增至2815宗,數量翻了一番,時間點延續到了今年5月底。國土部同時通報了7宗違法違規案件,掛牌督辦案件從5月的4宗增至6宗,不減反增。
對於即將到來的土地問責,國土部部長徐紹史一度坦言“壓力極大”。此前不久,國土部公佈的問責時間是:7月督察、8月約談、9月問責。
地方圍繞“警戒線”做文章
“7宗違法違規案件、6宗掛牌督辦案件,正是8月約談的要義之一。”18日,國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一位女士在電話中告訴記者,按照部裏的部署,9月將根據檢查結果實施問責。對於問責,徐紹史要求做到兩點:“首先讓問題浮出水面,其次是責任到人,要問得合理,讓地方心服口服。”
據悉,按照國土部對9月土地問責規定,即對所轄區域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或雖未達到15%的“警戒線”,但後果嚴重的將被問責,包括記大過、降級或撤職等。
記者採訪發現,正是有了這個15%警戒線,一些地方政府正在做文章,有的積極出臺更嚴厲政策自救,有的則用隱瞞不報等辦法意欲逃責。
任期內違規案件一追到底
“‘約談’只是預警,如果大量土地違法違規問題仍得不到解決,國土部就可能動用其他手段。”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巡視員張璞表示,“即使調走了,但如果這個土地違法違規發生在任期內,也要追究責任。”
國土部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國土部最近約談了部分土地違法嚴重地區的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掛牌督辦一批重大典型案例,“這裡所説的主要負責人就是指當地政府的‘一把手’,如果具體到一個城市,就是市長。”
據悉,納入此次約談範圍的主要包括直轄市,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其他人口在50萬以上的155個城市。
10月底前查處任務基本完成
在前不久的一次會議上,國土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向記者表示,今年是國土部首次使用“15號令”,對地方政府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15號令’于2008年5月由國土部、監察部和人保部聯合出臺,將‘15%’作為問責比例標準,是三方慎重研究設定的。”李建勤説,問責最重可予以撤職處分。
“這一次要動真格的了。”李建勤説。據李建勤透露,2009年被約談的城市,每個城市已扣掉了1000畝用地指標。今年,對違法用地比較嚴重的城市顯然更嚴厲。
8月19日,國土部披露了擴大版的閒置土地名單。在此之前,國土部關於盤活存量土地推進節約集約用地的“新政”明確規定,凡有存量閒置土地的鄉鎮(街道),國土資源部門在安排用地指標時,相應扣減用地指標。
“清理閒置土地是下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徐紹史説,下一步國土部將督促各地加快查處進度態勢,9月問責之後,“務必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查處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