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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明確否認近期下調油價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31日 09: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第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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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發改委昨表示,近期國際油價有些波動,但未達到調價邊界條件。

    早報記者 李躍群

    國際油價降了,國內成品油價格卻沒下降,國家發改委是否首次沒有及時下調成品油價?對此疑問,國家發改委昨日給予明確否認。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昨日在接受新華社專訪時稱,國家發改委一直嚴格按照現行成品油價格機制和《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近期國際市場原油(78.95,0.59,0.75%)價格有些波動,但未達到調價邊界條件。

    “‘首次’未及時下調價格的質疑是‘沒有任何依據,純屬主觀臆斷’。”該負責人説。不過,該負責人並沒有就“調價邊界條件”作進一步的闡述。

    此前一天,《上海證券報》刊發報道稱,“卓創資訊的監測數據顯示,自7月22日開始到7月28日早間,三地原油移動加權變化率已連續4個工作日保持在國內成品油調價觸發條件-4%以下,但發改委卻‘首次’未作出調價決定。”

    在過去一年半中,每逢降價觸發條件滿足時,國家發改委總是在條件滿足的當天下午就及時宣佈降價。

    “模糊的調價規則”

    隨著國家發改委的澄清,問題的焦點已集中于“調價邊界條件”。

    早報記者注意到,“調價邊界條件”這一説法在國家發改委官方網站上曾出現過兩次,分別是2010年4月13日發佈的《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成品油價格調整問題答記者問》和2010年5月31日發佈的《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降低成品油價格和提高國産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答記者問》。

    在這兩份文件中,“調價邊界條件”對應的表述均為“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了4%”。

    這和啟動成品油價格調整機制的規定,並無二致。

    對此,國內某能源諮詢機構的分析師昨日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上述“邊界條件”是指“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了4%”,則出現市場計算和國家發改委的計算相左的情況也是有可能的,“主要原因是發改委沒有公佈 ‘調價邊界條件’的確切計算細則。”

    此外,該分析師還表示,發改委此前條文對於基準起始點的確立也沒有説清楚,這22天的價格波動是相對哪一天的哪個時間開始計算的,如果基準沒確定,那麼結果可能完全不同。

    “總之,最終過沒過4%,只有發改委才知道,也只有發改委有這個解釋權。”前述人士稱。

    有意思的是,正是因為國家發改委昨日的澄清,該分析師表示,其所在機構將根據發改委的這次表態,對原有的計算公式進行微調,以使其更加準確。

    短期或難降價

    早報記者自行蒐集的資料顯示,其實,即使滿足了“調價邊界條件”,也未必成為調價的必然條件(編注:即最多只是調價的前提)。

    在去年5月,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許昆林在接受中央廣播電臺採訪時便稱,“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以相應調整國內汽、柴油價格。但是不一定馬上就調,而是根據情況而定。”

    在不少市場分析人士看來,國家發改委此舉也是“頗有深意”。這在給中國成品油價格變化確定了大致方向的同時,又明確保證了煉油企業的利潤,模糊化處理還能防止市場精準預測,乃至出現投機囤油等。

    那麼,接下來國內成品油價格何時會進行調整?

    對此,一位能源領域的分析師昨日表示,至少短期內不會調整,因為目前油價波動雖超過4%,但過線的比例很小,而近期國際油價(上下)波動較大,所以情況依然相當不明朗。

    發改委最近一次油價調整是在6月1日,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下調230元和220元。根據《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規定,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文稿來源: 東方網-東方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