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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3日 08: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證券報
未來可嘗試定期公佈名義有效匯率,逐漸將有效匯率水平作為人民幣匯率調控參考
央行副行長胡曉煉日前就我國實施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作進一步解讀時表示,未來可嘗試定期公佈名義有效匯率,逐漸把有效匯率水平作為人民幣匯率水平的參照係和調控的參考。
在匯改五週年之際,胡曉煉22日撰文指出,我國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一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匯率浮動,發揮匯率的價格信號作用;二是根據經常項目主要是貿易平衡狀況動態調節匯率浮動幅度,發揮“有管理”的優勢;三是參考一籃子貨幣,即從一籃子貨幣的角度看匯率,不片面地關注人民幣與某個單一貨幣的雙邊匯率。
胡曉煉稱,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匯率浮動,意在實現國際收支大體平衡。理論和經驗都表明,供求大體平衡時資源配置有效性高。如果供求不平衡,資源配置就難以實現最優化的結果。
“當總出口長期小于總進口,表明資源並未充分向出口部門配置,結果是外匯短缺,無法滿足包括消費品和生産投資品在內的進口需求;當總出口持續明顯大於總進口,就表明資源過多向出口部門配置,出口爭取到的外匯無法通過進口消化,而是變為對外投資,當投資集中于境外低收益領域時,表明資源配置效率不高。自黨的十四大決定建立市場經濟體制時起,就已明確了基於市場供求實現資源有效配置的市場化改革方向。”胡曉煉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