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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7月15日 09: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當天富熱電(600509)前董事長成鋒挪用8600萬公款炒股之時,他沒有想到,在商場上叱吒風雲的自己會在A股市場上摔得一敗塗地,更讓年過六旬的他遭遇牢獄之災。據新華網消息,因違規動用公司資金炒股,導致企業虧損近3000萬元,年過六旬的天富熱電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成鋒,已被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
公款炒股 巨虧近3000萬
二十一世紀什麼最重要?當然是人才!炒股什麼最重要?那肯定是信息!
當一位身居上市公司要職的高管,掌握大量一手信息以後,他將創造怎樣的投資神話。天富熱電前董事長成鋒用自己的慘痛經歷告訴廣大投資者,在風險無處不在的股市當中,即使是“人才加信息”的組合也不能保證穩賺不賠。
將時鐘撥回到2002年7月,時任天富熱電證券投資部經理的馮某以部門名義,向時任公司董事長成鋒提交了一份對證券二級市場進行投資的請示。而成鋒在未按照相關規定召集董事會審議的情況下,就擅自批准了該項投資方案,並安排公司財務總監張某調撥了一億元資金 (後將其中的1600萬元返還給公司,剩餘8400萬元用於炒股)。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一家上市公司,天富熱電必須按時公佈財務數據,而為了掩蓋上述違規行為,幾位涉案高管可謂是煞費苦心。成鋒先後安排張某和時任公司財務部經理的趙某在公司年檢、年度財務審計時,多次高息從證券公司融資以彌補缺口。直到2006年4月,天富熱電決定退出股市時才發現,虧損已高達2990.15萬元。面對如此大的虧損,張某和趙某仍採取做假賬的手法,企圖繼續掩蓋股票投資行為。
被判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
成鋒等人的違規行為最終還是暴露在了陽光之下,參與其事者被公安機關所逮捕。近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成鋒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而與成鋒一起領刑的,還有馮某、張某和趙某三人,分別被判處二年至五年有期徒刑(趙某緩刑三年)。法院認為,被告人成鋒和馮某、張某、趙某,身為國有公司管理人員,濫用職權,違法動用國有公司資金炒股,並給企業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其行為構成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
實際上,成鋒在任時的違規行為還不止這些。上交所就曾于去年7月22日對成鋒進行公開譴責。上交所表示,成鋒在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11月7日期間,在董事會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越權簽署了多項對外擔保合同,總金額達到2.67億元。而上述事項直至2009年4月30日才在公告中予以披露,嚴重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業內人士表示,結合A股市場的走勢來看,命運似乎與成鋒等人開了一個巨大的玩笑,在其擅自動用8600萬資金炒股的2002年7月至2006年4月之間,A股正處於一波長達數年的大熊市之中,鉅額的虧損在所難免。而就在成鋒等不堪壓力退出股市之後,A股便迎來了一波大牛市,上證指數從2006年4月的1300點一線暴漲至2007年10月的612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