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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6月13日 20: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精神,本市狠抓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了國家確定的2009年度任務。現結合實際,制定本市2010-2011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0年至2011年,繼續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工作,力爭率先完成國家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各項任務,使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成果惠及全體市民。
推進發展:優質醫療資源供求矛盾有效緩解,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顯著提高,城鄉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升,首都醫療衛生事業、醫學教育與科研事業、醫藥産業繼續保持在全國的領先地位,為建立適應國際化大都市要求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服務體系打下基礎。
提高效率:醫療衛生資源佈局更趨合理,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和效率明顯提升,“分級就診、雙向轉診、康復在社區”的醫療服務格局逐步形成,平均住院日、掛號取藥和候診排隊時間、院前急救到達現場的時間合理縮短,急救呼叫滿足率明顯提高,群眾就醫更加便捷。
減輕負擔:基本醫療保障和醫療救助水平顯著提高,看病就醫實時報銷,醫療服務行為進一步規範,藥品價格總水平進一步下降,群眾就醫平均個人負擔比例顯著降低。
促進健康:健康理念、健康知識廣泛普及,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增強,慢性病治療和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婦幼保健水平進一步提升,公共衛生服務惠及全部常住人口,全民健康水平不斷提高,為塑造“健康北京人”、使北京人群主要健康指標居全國領先水平打下良好基礎。
二、重點任務
(一)改革醫藥衛生管理體制
1.建立首都醫藥衛生管理協調機制
按照屬地化和全行業管理的要求,建立首都醫藥衛生管理協調機制,統一規劃北京地區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加強信息溝通和資源共享,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和重大突發事件緊急救援能力,協調推進北京地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2.設立市醫院管理機構
按照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要求,設立由市衛生局管理的市醫院管理機構,負責市屬公立醫院國有資産管理和監督、醫院主要負責人的聘任,指導所屬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制度。
(二)完善醫藥衛生四大體系
3.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的醫療保障體系
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2010年,進一步提高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率,力爭提前實現國家確定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率都達到90%以上的目標。
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2010年,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報銷限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17萬元提高到30萬元,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以下簡稱“一老”保險)和無業居民醫療保險由7萬元提高到15萬元;提高在職職工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將學生和學齡前兒童大病醫療保險(以下簡稱“一小”保險)和無業居民人員門診費用納入醫保範圍;調整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將國家基本藥物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目錄,進一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
整合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體系。逐步建立全市統籌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2010年,啟動城鄉一體化的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工作;2011年,初步完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無業居民醫療保險、“一老一小”醫療保險等制度的整合。推進公費醫療制度改革,2010年,將所有區縣公費醫療人員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2011年,啟動市級公費醫療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準備工作。
建立醫藥費用控制機制。積極探索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基本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抑制醫藥費用不合理上漲。2010年,在2家三級醫院啟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制度改革試點;2011年,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向全市三級醫院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