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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上午,生態環境部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了實施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支持相關行業和企業復工復産的情況。
疫情發生以來,生態環境部制定實施了環評審批正面清單,根據清單將對10大類30個小類的環評登記表項目實行豁免,不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主要涉及社會事業與服務業等,對17大類44小類行業項目實行環評報告書或報告表的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主要涉及包括工程建設、社會事業與服務業、製造業、畜牧業、交通運輸業等多個領域。
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司長 劉志全:對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産、研究試驗等三類建設項目,分情形豁免環評手續、實施環評告知承諾制或先開工後補辦手續。截止到2月23日,全國已為1354個三類建設項目提供了環評應急服務保障,投資額約240億元。其中,環保投資額約6億元左右。
此外,生態環境部還制定實施了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明確防疫物資和民生保障類企業和重大工程項目,原則上一般不開展現場檢查;已經安裝在線監控,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穩定達標環境信用良好,一年內無環境違法記錄的重點監管企業,可以減少開展現場檢查;審慎採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産停産整治措施,對受疫情影響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且未造成環境危害後果的,可以依法不予處罰,督促儘快整改;對群眾反映強烈主觀惡意排污的企業加大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