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

美國當地時間14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當天在白宮簽署行政備忘錄前稱,為確保公平和對等的貿易規則,授權美國貿易代表萊特希澤動用所有可用的政策選項,此前有分析人士稱萊特希澤可能將按照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對中國發起301調查,這一在1995年世貿組織成立後,美國很少使用的法律工具授權美國總統可對貿易夥伴採取單邊制裁措施。

  不過當天這份行政備忘錄並不意味著美國將立刻啟動相關具體調查,也不意味著一定會出臺針對中國的制裁措施,美國高級官員12號曾表示,美方如決定發起301調查,將首先與中方進行磋商,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14號説,打貿易戰沒有前途。

  美國這次打出這一手牌的真實目的是什麼?《央視財經評論》嘉賓,中國社科院美國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肖煉和中國黃金集團首席經濟學家萬喆來分析。

【詳細】

科普:何為“301條款”

“301條款”是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的俗稱,一般而言,“301條款”是美國貿易法中有關對外國立法或行政上違反協定、損害美國利益的行為採取單邊行動的立法授權條款。它最早見於《1962年貿易擴展法》,後經《1974年貿易法》、《1979年貿易協定法》、《1984年貿易與關稅法》,尤其是《1988年綜合貿易與競爭法》修改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