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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獲悉,《陜西省網絡食品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近日出臺,規定網絡交易的食品生産經營者、食用農産品銷售者和食品添加劑銷售者自建網站,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准後,主動向其所在地食品生産經營許可證發證部門備案。
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入網食品銷售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等制度,並在網絡平臺上公開。
消費者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入網食品銷售者或者食品生産者要求賠償。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銷售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絡方式的,由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先行賠償,並有權向入網食品銷售者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