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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天價魚”餐館被罰50萬

美食首頁 京華時報 2016年04月28日 09:21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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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4月26日,“桂林天價魚”事件聯合調查組通報,已于25日完成對相關問題的調查,認定這是一起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價格欺詐行為,做出吊銷涉事餐館的營業執照和《餐飲服務許可證》,對涉事餐館罰款50萬元等處罰決定。

  4月20日,《天哪!吃一條魚竟要5000元!》報道見報後,引發社會強烈反響。遊客王女士在桂林一家啤酒魚餐館用餐挑魚時,店員向其推薦了一種“味道很好”的魚後,在未告知魚價、未稱重量的情況下,直接將魚摔死。事後王女士才得知,這種魚是娃娃魚,單價1500元/斤,摔死的魚重3斤3兩,總價5000元。後經警方調解,王女士結賬1500元後離店。

  事發後,桂林市成立聯合調查組,對事件開展調查。

  涉事餐館位於桂林市濱江路伏波山景區附近。據附近一家特産店老闆介紹,這家餐館開了二三十年,因為價格太離譜,已經不是第一次“出事”了。事發後有媒體報道稱,涉事餐館曾于2015年8月10日被媒體曝光收取“天價餐費”,當時餐館名字是“河畔美食坊”,此後餐館改名“江邊美食坊”。

  調查組經深入細緻調查取證,桂林市物價局對涉事餐館的行為定性為價格欺詐行為,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規定,做出對涉事餐館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將依法吊銷涉事餐館的營業執照。桂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依法吊銷涉事餐館《餐飲服務許可證》。

  目前,桂林市已開展餐飲業專項整治工作,給每家餐館發放價格政策提醒告誡函,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嚴處一起,絕不姑息。(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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