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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商標戰:“蘇稻”稱“北稻”商標無效

美食首頁 新華網 2016年04月22日 09:07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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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4月21日電(沈美) 持續十年的稻香村商標之爭近日趨於白熱化。4月20日,蘇州稻香村食品工業有限公司(下稱蘇稻)在北京舉行新聞發佈會,重申蘇稻公司是糕點食品類“稻香村”商標的唯一持有者,並宣佈將對北京稻香村的“稻香村”商標及“北京稻香村”商標全面提出無效申請。

  事已至此,消費者們才明白一件事,原來“稻香村”糕點分為“蘇稻”和“北稻”,那麼兩者到底有何淵源?本相安無事為何又突然“戰火不斷”?

  “蘇北兩稻”本“同源”

  據蘇稻提供的資料顯示,稻香村始創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的蘇州觀前街,持續經營至今已經243年,糕點因工藝精緻、味道絕佳成為中華老字號,併為廣大消費者喜愛。隨著稻香村的不斷發展,其店員、技術人員紛紛立號開業,在各地以“稻香村”糕點招攬生意,糕點逐漸遍佈全國,最初發展至南京、上海到後來的保定、北京。為了體現工藝傳承,“立號”企業通常引用蘇稻“禾”商標,順承則稱“禾禾”,即第二代之意。

  據了解,北稻始建於1895年,由金陵人郭玉生帶著稻香村的夥計來京,在前門大柵欄觀音寺外大街開設了“稻香村南貨店”,由於軍閥混戰、社會動蕩,稻香村南貨店曾在1926年關閉,直到1984年,由劉振英先生重建北京稻香村。

  其實,早在2005年之前,兩家稻香村彼此的市場之間並無太多交叉,蘇稻主要在南方市場,而北稻則深耕北京,矛盾的發生是在蘇稻與保定稻香村合併之後。

  2004年,保定稻香村與蘇稻合資,其註冊商標也隨之轉入蘇稻。2005年,由於組合商標過於繁瑣,為了回歸歷史傳統,蘇稻委託廣告公司對其進行調整設計,就是這個商標設計引發了“蘇北兩稻”的十年之爭。

  商標換代引紛爭

  2005年,本著不能割裂原品牌歷史的原則,蘇稻在參考了大量蘇州稻香村食品廠歷史資料、該廠18世紀後持續使用的店招、保定稻香村百年老店店招、老包裝標簽文字等資料後,將新商標設計為手寫體“稻香村”文字及扇面邊框的稻香村商標(下稱扇形“稻香村”商標)。

  2006年7月18日,蘇稻正式申請註冊扇形“稻香村”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為糖果、餅乾、麵包、糕點、年糕、米果、冰淇淋、穀類製品、麵粉製品、含澱粉食品商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簡稱商標局)經審查對扇形“稻香村”商標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然而事過三年,也就是2009年7月2日,北稻對此提出異議申請。商標局最初裁定北稻所提異議理由不成立,北稻不服,向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申請復審。2013年4月2日,商評委作出裁定,對蘇稻的扇形“稻香村”商標不予核準註冊。

  至此,“蘇北兩稻”的戰爭正式打響了。

  授權商標惹爭議

  值得一提的是,“蘇北兩稻”並不是一直都勢同水火,中間還有過短暫的合作。為了發揚傳統老字號、推廣“稻香村”品牌,蘇稻曾經兩次授權北稻使用“稻香村”商標。

  2008年1月22日,蘇州稻香村公司與北京稻香村公司簽訂了《商標許可合同》並在商標局備案,許可使用期限從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12月30日,約定許可使用費為北稻銷售額的3%。雙方簽訂許可合同,聲明共同維護稻香村品牌。值得注意的是,北稻在此被許可期間申請註冊了“北京稻香村”商標。

  發佈會上,蘇州稻香村副總經理楊國印情緒激動,“當時的許可費明確由北京稻香村用於‘稻香村’品牌的推廣就行,實際上我們沒有收取一分錢,現在對方還非法註冊‘北京稻香村’,反訴我們侵權,並要我們改名”。

  “在品牌授權許可合同存續期內,去註冊同類商品的同名商標,這種做法違背了基本商業的道德。”對於“北京稻香村”商標的註冊,蘇州稻香村公司法務徐建峰認為,由於“北京稻香村”商標與蘇州稻香村公司的“稻香村”商標近似,且商品範圍類似,北稻的行為也違背了《商標法》註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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