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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適合中低收入家庭購買

 

CCTV.com  2009年10月04日 16:3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重慶10月4日電(記者程正軍)定期壽險又稱為“定期人壽保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被保險人如果因意外或疾病導致死亡,保險公司將按合同規定給付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屆滿時仍然生存,保險合同終止,保險公司不再承擔給付義務,也不退還所繳保費。

  “中低收入家庭最好購買定期壽險。”重慶保險專家説,定期壽險具有兩大特點:一是保費低、保障高。定期壽險是一種消費型保險,與儲蓄型壽險相比,在保險金額相等的條件下,其保費要低得多。二是可以自由選擇繳費期限。定期壽險保障期限一般分為1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或約定保障至規定年齡,投保人可根據自己的保障需求自行選擇,不少定期壽險還可按規定延長保障期限。

  “但是,隨著保險需求和經濟收入狀況的改變,只提供基本風險保障的定期壽險無法滿足投保人更高的保障需求,一些投保人希望在期滿前將定期壽險轉換為終身壽險。為此,保險公司為投保人設計了‘可續保’和‘可轉換’兩個重要條款。”重慶保險專家説,可續保條款是指投保人在保險期滿時不需要體檢,即可續保一個期限和保額與原保單相同的定期壽險,但投保人續保時的年齡與續保次數不能超出保險公司的規定;可轉換條款是指投保人可以將定期壽險轉換成終身壽險或兩全保險以滿足更大的風險保障,而且在行使轉換權時投保人不必提供被保險人的可保證明,保費只能按事先約定的保險費率收取,不能根據特定被保險人的死亡風險而提高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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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韓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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