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首頁|搜視|直播|點播|新聞|體育|娛樂|經濟|房産|家居|論壇| 訪談|博客|星播客|網尚文摘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首頁 > 經濟頻道 > 國內財經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商家對“打折”商品也應承擔“三包”義務

 

CCTV.com  2009年03月03日 10:5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專電(記者劉浦泉)“打折”商品出現質量問題退換難,成為北京消費者投訴的熱點。據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消費者協會2日發佈的消費者投訴分析公示,2月份,共受理拒絕退換等售後服務問題的投訴370件,佔當月投訴總量的26.80%。

  消費者金女士購買的打折皮包出現開裂問題後,要求商家更換。對方稱,金女士購買的是打折商品,且票據已註明“打折商品不退不換”,只能予以修理。金女士認為,皮包出現開裂是質量問題,修理後無法恢復原狀,商家理應換貨。後經工商部門調解,商家為金女士更換了皮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應按照國家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的約定承擔包修、包換、包退或者其他責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由拒絕。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據此,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和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認為,對未標明“處理品”或瑕疵狀況的打折商品,如果存在質量問題,經營者也應承擔包修、包退、包換的“三包”義務,其票據上的“打折商品不退不換”的聲明無效。(完)

建國60年 推動中國經濟的60個品牌

行業振興計劃:我們同您一起關注

搶眼新聞

"兩會"帶投資機會

承包火車日賺93萬

養老應與百姓同險

MBA不收應屆生

發億元"購房券"

世博會門票3月售

皮海洲:公開A股暴跌真兇

地産潘石屹:從暴窮到暴富

章子怡: 從窮街陋巷到豪宅

福布斯:中國有經濟增長機會

繼續降息仍有必要

“屬相”也影響就業?

成龍轟港政府不識寶

飛人喬丹終實現"金屋藏嬌"

金融風暴下全球最富十CEO

王國強:不要把名人代言打死

我國房地産市場一週語錄

家電消費券到底是不是陷阱

北京燕郊新盤現“抄底價”

責編:谷立亞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