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在2013年1月購買了聯通合約機IPHONE5,每月套餐使用186元,自2013年2月底開始,因居住地附近聯通通信基站拆除,在家中手機信號極差,並長時間處於信號無服務狀態,影響正常的手機使用,在2013年3月2日向聯通客服熱線反映情況,對方答覆儘快處理,一星期後再次向聯通客服詢問,對方告知因為設備故障造成通信質量問題,並已經在處理,希望我能諒解;
又過了一星期,在家中信號依然極差,再次向聯通客服反映,對方告知因為和架設基站的建築的物業有糾紛,正在處理;
其間我通過微博發表了此事的情況,聯通客服發現後派人到現場測量了我居住地的信號質量後,告知我附近的基站已經拆除,他已向相關部門彙報,等待處理;
此後,我多次與聯通客服聯絡,希望他們儘快回復基站,對方答覆先給予減免每月66元話費(我是聯通合約用戶,每月必須消費186元),並儘快回復基站,2013年4月,聯通客服減免了我66元話費;
在2013年4月20日左右,我通過12315投訴了聯通信號問題,希望能解除聯通合約,並退機退款,聯通答覆可退,但手機必須按每日5‰手機費用來折舊手機,我從1月開始使用到4月底,按此折舊方式計算,手機的折舊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