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阿迪達斯福州茶亭店
投訴內容: 阿迪達斯店員在介紹本人買的這條褲子時説這條褲子打七折,在買單時卻以原價賣給本人。在本人回家拆下商標後,才無意中發現這個問題。 於是2013年3月31日,本人回到該店找店長説明情況,店長承認他們的工作失誤,説是當時在結賬時他們才發現該商品沒有打折,並同時承認他們確實沒有告知消費者這一價格變動,就讓消費者買單。因此,本人以店家誤導消費者商品價格為由,要求店家退貨。店方卻以標籤已被拆下,不能退貨為由,拒絕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