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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單位:攜程旅行網

投訴內容:
1、本人於4月1在攜程網購買了一款名為“黃山屯溪市中心豪華星級酒店”的産品,産品包含了兩張訂單共五個房間,入住時間為2013-4-4至2013-4-5,合計1725元。兩張訂單號為“157320621”和“157320037”。 2、在填寫訂單信息過程中,此産品沒明確告知酒店名稱,並提示將在訂單完成後告訴酒店名稱,並要求輸入支付時涉及的信用卡信息,並提示“因為價格足夠優惠,所以我們有嚴格預定措施,惠選訂單一經提交不得取消和更改”。 3、當訂單完成後,攜程單方面以酒店漲價為由拒不履行訂單,並無理由單方面取消訂單。 4、本人認為,在訂單過程中已經實現了支付,因為已經要求客戶告知信用卡號碼、背面驗證碼以及身份證號碼,而且有提示“因為價格足夠優惠,所以我們有嚴格預定措施,惠選訂單一經提交不得取消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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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沒有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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