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汕頭市金環路郵局不讓寄郵資封的問題,她們不讓寄剪掉兌獎副劵的郵資封(已經修補好了的),完整封帶印有發信人地址的也不讓寄,她們給的理由是‘塗改’,--我就是劃掉原先印有的發信地址,寫上我的正確地址。其實這種問題郵政集團2012年市場部第20號文件已經很明確了的,都是可以寄的呀,我跟她們理論,她們不理不睬,態度還十分惡劣。還拿2012年第2號文件出來搪塞我,我跟她們解釋2012年20號文件已經説可以寄了,我外地的客戶都是用這些寄給我的,2012年第20號文件都已經很明確了,可她們就是不理不睬,就是不讓寄。難道郵政集團的2012年第20號是一紙空文。家裏剩下的4000多個郵資封難道在我們汕頭市只能是一堆廢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