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於2013年1月27日通過四川電視臺廣告4008888010購買了一個韓國魔力梳,廣告稱試 用30天后不
滿意可退貨。我試用後過敏很嚴重,把情況反饋給對方,一位叫張濤的説廠家又出産了第二代魔力梳
,寄給我試用,如還過敏再退貨。與此同時告訴我廠家在搞活動,我中了2000元優惠劵今天不用就過
期,並向我推薦平板電腦,稱電腦上安裝的上網卡可以五年免費上網, 15天不滿意可退貨。原價3899
元,用優惠劵可省2000元,即1899元,我同意了後,對方寄來了第二代魔力梳和平板電腦,魔力梳打
開後看與第一次寄的一模一樣,而平板電腦打開後一是根本就沒有安裝上網卡。與對方聯絡稱你們那
兒的網絡信號不好,又提出由他們再裝配一個手機獨立發射信號,但須再出600元。收到後他們負責指
導安裝。保證能上網。這樣又交出了600元,待收到低廉的手機後公司再無人回話。我前前後後化3000
多買回了一堆無用的垃圾産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