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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單位:泰和縣恒昌物業
投訴內容: 2013年3月8日,我家中被盜,後來下去找保安調監控被告知監控已壞,後來聽鄰居説監控已壞了大半年一直未修,我就找到保安隊長要求物業公司負責人給我一個説法,畢竟我一直有交物業費,而權益卻得不到保障。打電話負責人態度很不好,後來答應第二天會過來,但第二天卻沒見到人,因為當天是星期天所以我也就算了,星期一上午我去物業公司找他被告知沒過來上班,後來打電話一直沒人接。對於物業公司的服務態度我要求其賠償我的損失,望領導給予主張,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