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於2012年12月15日在長春街郵局將包裹寄往墨爾本。從2012年12月25日就開始查找郵件。我們打電話長春街郵政公司朱經理(13098848400)、武漢市江岸區郵政公司張艷(15927488217)、國際部的王先生(15387005902)、廣州的郵政以及墨爾本郵政局均無法得到消息。二月中下旬我們才得到達郵局。
1、寄送資訊應該告知卻沒有到位,準確及時資料無從得到(收件人無法配合)。
2、我們被特別告知填寫收件人的電話的重要性,但在寄送時卻無利用,以致從國內得到信息才和澳洲郵政取得聯絡。
3、得到信息即刻和澳洲郵政約定取件時間,但在約定時間前一天發回中國。為留下郵件,還進行了收件人、發件人和澳洲郵政部門客服等多方同時通話。
4、得知被發回,即刻通知張艷和王先生。王先生要求我們請澳洲將郵件留下。我們再次電話澳洲客服,並請中國郵政以官方名義提出。
5、我們多次和11185反映,並多次填寫“查單”,只有1月21日的查單今天才回復到我們手上,而11185卻沒有任何回復。
我們沒有任何過錯,故要求退回郵件寄出和退回的郵資,並賠償未有送達所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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