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2010年在德州嘉誠東郡購買一套樓房,按照合同規定在2012年12月15號安排交房,
1、在交房之前接到開發商通知要繳納各項開口費用2萬餘元,經過本人查詢在2001年國家發改委已經命令禁止開發商將開口費用轉嫁給最終消費者,可是現在依然在信誓旦旦的收取,諮詢房管局相關部門給的答覆是,按照德州的某個文件執行,就是在2012年之後開盤的才是按照那個國家發改委的規定執行。
2、開發商交房之前交通、水、電、暖氣、天然氣、電信線路均未達到使用條件,就安排業主交房,如果不按期去繳納費用,將會收取鑰匙保管費每日20元。
2、物業公司在未經招標就直接入住,驗房過程不明確,不繳納費用不允許業主驗房,物業公司告知必須繳納一年的費用,目前還是一片荒地就要在沒有相關服務的情況下就在收取這些費用。
以上內容真實可靠,請求相關部門進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