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經過:11年9月份入手的華為S7到12年5月初出現觸屏全部失靈,由於沒過三包期限,5月6日去華為南昌售後點維修,工作人員通知15天左右修好並電話通知,但7日下午華為售後打電話説此設備因為摔過不予保修,如繼續維修需繳納700元。
投訴原因:此設備終端是在11年9月中旬摔過,但是對手機使用沒有任何影響,直到半年多以後平板的觸屏突然全部失靈屬華為終端的自身問題造成,華為售後以曾經摔過為藉口不予維修。
要求:因此故障完全屬於華為設備的自身問題,並非人為損壞,故要求華為履行三包義務,免費負責維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