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在他們銷售的時候,在宣傳上,服務上,以及政府開具的方方面面都包裝得很好,連銀行的房貸都很快地辦理了,説是2010年的5月1日交房的,又向後延時説到10月1日交房的,最後到2011年的5月1日才通知收房。然而更大的問題還是房屋的産權沒有得到承諾中來執行辦理(商品房的開發用地為綜合用地,承諾中説補地價變更為住宅用地,政府部門説開發商交一些材料,補上地價款項就可以辦理),他們用拖,賴,最後用到了暴力,恐嚇,,打擊等等手段來處理這一切的事況,最後業主告到法院打官司,他們抗法,拖,賴,到現在業主們談之色變(開發商的物業人員如狗腿子欺壓業主,大部分都不敢去收房,房屋的裝修質量都沒法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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