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1.2011年10月8日,本人購買“美的飲水機消毒粉”為家中飲水機殺菌消毒。使用後經商家再次確認此産品根本沒有消毒功能,與其之前的宣傳不符。由於涉及人身健康乃至安全問題,於是本人向315投訴。
2.2011年10月10日,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工商所開始受理投訴(受理人員:喬朋福)。應其要求,本人向其提供了購買的産品和票據等證據。
3.後經喬朋福反饋,美的銷售單位的負責人已承認:他拿給工商局的産品和銷售給我的産品不是一樣的,銷售給我的産品是工人私下使用的,他不知道!。。。。。。
4.應我的要求,喬朋福要求此負責人提供相應的産品檢驗合格證明等合法手續、材料。但此事至今已有6個月,學院路工商所仍在拖延,未有解決結果。
5.基於以上情況,本人不得不繼續投訴,以維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市場的誠信經營,監督執法者的廉明和敬業,維護法律的公正和威嚴!!
此事希望儘快得到回復和受理。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