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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球員轉會拷問“職業” 足協管理滯後

發佈時間:2014年04月10日 10:26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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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陰陽合同,揭示出俱樂部誠信和契約精神的缺失,顯露出球員經紀人與經紀行為的不足,更反映出中國職業聯賽轉會管理的滯後。

  青島中能球員劉健轉投廣州恒大的糾紛已持續百日,依然紛紛擾擾,各執一詞。中國足協在處理此事時,表現出的態度優柔寡斷,缺乏原則和魄力,難下定論,更難開罰單。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這場爭鬥的結果已經誠如很多媒體所言:難有真正的贏家。

  在劉健之前,陰陽合同的事例並不鮮見,在職業聯賽初期,為了限制球員轉會和收入,中國足協出臺過一些違反市場規律的規定,時至今日,仍被一些俱樂部“鑽空子”,使得這些規定的負面影響仍然存在。在球員與俱樂部的關繫上,依然嚴重不對等。球員常常處於弱勢,而且缺乏法律意識和規則意識,往往只顧眼前利益。只有遇到欠薪、轉會等糾紛時,才想起用合同捍衛自己的權益,但常會成為吃虧的一方。

  如今,中超在俱樂部投入和球員身價上都在與國際接軌,但在轉會市場的規範性上,卻始終無法向國際看齊。國際足聯在球員轉會問題上有明確規定,球員國際轉會合同須有國際足聯認證的經紀人(具有相關律師牌照)參與才算生效。無論是球員或者俱樂部,一旦被證實在轉會時弄虛作假,將面臨國際足聯的重罰。相比之下,目前國內絕大多數球員在轉會時往往沒有經紀人或者律師協助。在足球産業分工愈發細化的大趨勢下,我國在這一方面的配套顯然還難以匹配。

  一份陰陽合同,揭示出俱樂部誠信和契約精神的缺失,顯露出球員經紀人與經紀行為的不足,更反映出中國職業聯賽轉會管理的滯後。中國足協雖然可以將劉健轉會糾紛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如果這些問題不能得以妥善解決並由此建章立制,類似的糾紛與案例還會出現,從而羈絆中國職業聯賽健康發展的腳步。

  從積極的角度看,劉健轉會糾紛對於中超轉會市場走向規範是一個契機。因為,任何法規都是在一次又一次典型案件發生後而逐漸完善的。劉健轉會糾紛根源在於“體育合同”缺乏明確的法律解釋,通過處理此案,可以讓日後的相關規定更具體,儘量減少模糊地帶。同時,中國足協應當儘快擬定行業法規,消滅所謂“陰陽合同”的生存空間,至少要讓“造假者”付出昂貴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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