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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4月19日電 19日,中國足球協會發佈了對內蒙古中優足球俱樂部呼和浩特足球隊球員徐擎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徐擎因蹬踏對方腹部,並用頭撞擊另一名球員被停賽6場,並罰款6萬元。
2019年4月13日,中國足球協會甲級聯賽第五輪場序35場,內蒙古中優足球俱樂部呼和浩特足球隊與陜西長安競技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呼和浩特體育場舉行。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裁判員報告及視頻等,當比賽進行到89分鐘時,內蒙古中優足球俱樂部呼和浩特足球隊6號球員徐擎在爭搶球中用腳底蹬踏對方球員腹部被裁判員判罰犯規,其起身後用頭部撞擊對方另一名球員,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及第四十八條之規定,在自然停賽基礎上追加如下處罰:
一、對內蒙古中優足球俱樂部呼和浩特足球隊6號球員徐擎予以停賽6場;
二、罰款人民幣6萬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關於違規違紀的停賽執行細則》、《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執行。
本處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中國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凈化賽場風氣。望各參與方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中國足協這樣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