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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2018年參加中國城市足球聯賽的俱樂部必須滿足2017年公司規定的條件,重點強調、突出以下幾點:
1、遵守中國城市足球聯賽所有規章制度,服從組委會管理;
2、城市經濟基礎好,全國GDP排名前200,省會城市優先;
3、城市足球文化較好,群眾足球基礎好;
4、俱樂部體制完善,善於經營,有自己的贊助商;
5、俱樂部與當地政府文體、公安部門關係融洽,協調能力高,完成賽事報備;
6、俱樂部自行解決主場場地(擁有自己的足球場館更好),場地器材、設備完備;場地具備直播條件,確保賽事順利進行;
7、俱樂部負責場地廣告牌板製作、醫療、安保,組織賽事球童;
8、俱樂部為所有官員、運動員購買運動保險;與公司簽訂球員經紀協議(需協商落實);
9、俱樂部有青訓體系,梯隊建設完備,此種情況優先考慮;
10、球隊在本地成績較好,在社會足球中有一定的影響力;
11、俱樂部實際控制人要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及合同協議簽字;
12、俱樂部要能擔負主場責任,做到賽區相關工作和客隊接待工作落實到位;
公司負責:
1、競賽規程制定,賽事編排,秩序冊印刷;
2、組織開、閉幕式,頒獎、抽籤儀式;
3、製作各種參賽證件;
4、提供比賽服裝及比賽用球;
5、提供國旗、會旗、公平競賽旗及俱樂部隊旗;
6、支付部分或重點場次電視直播費用;
7、根據俱樂部情況分等級給予部分資金支持,等級的劃分按主場接待、球迷數量、場地條件、與組委會執行組的配合等相關條款確定;
8、提供裁判、賽事執行服務;
9、與俱樂部簽訂相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