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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7月23日,據TMZ報道,勇士隊球星德雷蒙德-格林在密歇根的打人事件引入關注。據最新消息,如果格林在一年內不再惹事,那麼他將免於牢獄之災,因為他已經與檢控官達成了認罪協議。
認罪協商為刑事程序中被告與檢察官所達成的一種協議。透過認罪協商機制,使被告有機會選擇,讓自己最後遭到起訴的罪名,比原先所受的指控為低。借由認罪協商的機制,被告可以避免以原先被指控較為嚴重的罪名在法庭上遭到定罪的風險。舉例而言,一名刑事被告可能被指控某一種重罪,而此種重罪在美國將需要于州監獄中服刑。但是被告認罪協商後,其可能被以輕罪加以定罪,而免去此等牢獄之災。
本月10日,格林在密歇根的一家酒吧外打了一名大學橄欖球運動員,並遭到警察的逮捕。如果定罪的話,格林將面臨超過90天的監禁。
但是現在,據稱格林已經與檢控官達成了一份認罪協議。這份協議裏,格林同意支付500美金的罰款。此外,他必須在一年內不再惹事,而且他不能聯絡受害者。
如果格林做到上述全部事項,他的指控將會被減為民事違法。政府律師大衛-梅耶斯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格林在這起案件裏並沒有受到特殊對待。
“我們和格林先生達成了認罪協議,我們對待格林先生與對待其他受到指控的被告並沒有任何區別。”大衛-梅耶斯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