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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中國足協公佈了2019賽季中超聯賽的相關財政政策,其中俱樂部年支出不得超過12億人民幣,俱樂部投資人注資限額為6.5億人民幣。
關於新賽季中超的各項規程敲定
一、中超俱樂部支出限額
2019年12億元,2020年11億元,2021年9億元。
二、中超俱樂部投資人注資限額
2019年6.5億元,2020年5.6億元,2021年3億元。
三、中超俱樂部虧損限額
2019年3.2億元,2020年2.9億元,2021年2.7億元。
四、中超俱樂部薪酬限額
1、薪酬總額比例限額
2019年65%,2020年60%,2021年55%。
2、國內球員個人最高薪酬限額
國內球員個人薪酬最高(不含獎金)不得超過稅前1000萬元人民幣。參加2019年亞洲盃、2022年世預賽的球員可以上浮20%。
3、相關合同的認定和執行。
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國足協新備案的合同按限額簽訂。合同尚未到期的球員,待現有合同到期後再按限額重新簽訂。現有合同期限以2018年註冊期已在中國足協完成合同備案的為準。
五、各級俱樂部獎金限額
設置全年獎金總限額(全年贏球獎金和平球獎金的總額),納入俱樂部總支出限額內。亞冠贏球獎金600萬元/場,平球獎金200萬元/場,中超贏球獎金300萬元,平球獎金100萬元。足協盃比賽獎金可按雙方比賽隊中級別高的聯賽獎金標準執行。
六、繼續執行引援調節費相關政策
2019年繼續按照《關於2017年夏季註冊轉會期收取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的實施意見》(職局字〔2017〕83號)、《關於執行收取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的補充規定》(足球字〔2018〕98號)開展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