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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4月12日電(記者荊淮僑)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12日發佈處罰決定,對此前在中超預備隊聯賽中打架的廣州恒大球員司徒華龍、王軍輝各停賽十個月,每人罰款20萬元。
處罰決定稱,在9日廣州恒大與山東魯能的中超預備隊聯賽比賽中,當比賽進行到第35分鐘時,廣州恒大球員司徒華龍與王軍輝在場上互相打架,情節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根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中國足協紀委會對二人做出停賽與罰款的處罰。兩人的停賽時間從2018年4月10日起,至2019年2月9日止。
賽後,兩人分別在各自社交媒體上就打架行為致歉。9日晚,恒大俱樂部即發佈公告,對兩名球員給予通報批評並扣罰每人20萬元,同時處以停訓、停賽、停薪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