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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為貫徹落實《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精神,確保足球改革發展的順利推進,針對中超、中甲聯賽近期出現的俱樂部非理性投資加劇、財務嚴重入不敷出、青訓體系薄弱、基礎設施投入不足等問題,中國足協將進一步嚴格準入,加強監管,並在國家各相關部門支持下研究制定相應政策措施,規範俱樂部的運營和管理,促進俱樂部加強自律管理,實現健康運營,促進職業聯賽健康、穩定發展和中國足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中國足協將從以下方面著手,加強管理和引導:
一、調整外籍球員上場規則。中超聯賽上場的外籍運動員(含亞足聯會員協會所屬運動員)調整為累計3人次。外籍運動員(含亞足聯會員協會所屬運動員)註冊、報名的規則、數量不變。
二、增加U23球員上場規則。中超、中甲聯賽中,上場運動員名單中應列入至少2名U23國內運動員,其中1名U23國內運動員應為首發運動員。根據俱樂部的實際情況,逐漸將政策調整為U21或U22國內球員上場。
三、在已完成俱樂部屬地化的基礎上,促進實現俱樂部股份多元化、名稱中性化。
四、完善和調整職業俱樂部準入標準和程序。職業俱樂部的準入工作在每年的6至9月進行,在達到準入標準獲得相應聯賽的準入資格後,根據聯賽成績獲得升級資格。
五、通過準入標準的完善,引導職業俱樂部提高梯隊建設標準。中超俱樂部應至少具備U19、U17、U15三級梯隊、中甲俱樂部應至少具備U17、U15兩級梯隊、中乙俱樂部應至少具備U15梯隊。俱樂部的青少年梯隊必須在俱樂部註冊,並代表俱樂部參加中國足協、地方足協、職業聯賽組織等主辦的比賽。
六、職業俱樂部每年在青訓上的支出不少於全年支出的15%。
七、職業俱樂部應設置青訓總監,教練員應具備相應資質。中超俱樂部的青訓總監應持有中國足協頒發或認證的職業級教練員證書。中甲俱樂部的青訓總監應至少獲得中國足協頒發或認證的A級教練員證書。中超俱樂部U19梯隊主教練應至少獲得中國足協頒發或認證的A級教練員證書。中超、中甲俱樂部U17梯隊主教練應至少獲得中國足協頒發或認證的B級教練員證書。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U15梯隊主教練應至少獲得中國足協頒發或認證的C級教練員證書。俱樂部梯隊的各類教練員最低級別為獲得中國足協頒發或認證的C級教練員證書。
八、職業俱樂部應具備訓練基地。2018年12月31日前,訓練基地應在俱樂部註冊會員協會管轄範圍內,應當達到至少四塊標準足球場,其中一塊為人工球場、一塊帶燈光設施。訓練基地內應有各類功能用房,能夠滿足俱樂部各級球隊的使用。訓練基地的所有權可採取多種形式,可租賃政府部門或地方足協擁有使用權的基地二十年以上。
九、職業俱樂部應落實統一的財務賬戶。俱樂部應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開展經營活動,減少俱樂部對母公司、股東企業的資金依賴。中國足協將聘請第三方審計公司對職業俱樂部進行統一的財務審計工作,對俱樂部資金來源、支出情況、青少年梯隊費用的使用情況、球員薪酬支付方式進行著重檢查,並將俱樂部相關收支情況進行社會公開。對於嚴重資不抵債的俱樂部,取消註冊資格。
十、建立俱樂部轉會投入調節基金制度。研究制定對俱樂部超高引援投入實施按比例收取足球發展基金用於青訓等措施。
十一、完善和落實球員轉會過程中的培訓補償和聯合機制補償,實現誰做青訓培養,誰受益。
十二、根據聯賽和俱樂部收入狀況,合理確定職業俱樂部每年用於支付球員薪酬的資金比例。對超出規定者予以政策調節。
十三、打擊職業俱樂部支付簽字費、簽訂陰陽合同等違規違法的行為。對於擾亂正常轉會秩序、簽訂陰陽合同的俱樂部、球員、球員代理人進行嚴肅處理,直至取消註冊資格、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
十四、對於存在欠薪的職業俱樂部,嚴肅處理直至取消註冊資格。
十五、制定職業俱樂部財務監管辦法以及財務運行標準等,審查俱樂部財務情況,對於連續三年超過虧損標準的俱樂部不予準入。
十六、多部門聯動,綜合施治,打擊俱樂部逃稅漏稅、違規開立多個公司賬戶和海外賬戶、貪污受賄、洗錢、操縱比賽等違法犯罪行為。
十七、通過現有的球員數據統計,利用大數據平臺,對球員的各項能力數據進行公開和量化。便於公眾了解足球運動,推廣普及足球運動。同時,也為各級國家隊選拔球員做好基礎性的工作。
十八、加大俱樂部行政管理、新聞宣傳、場地維護、競賽運行等方面的培訓,相關人員應持證上崗,提高足球管理人員能力。鼓勵俱樂部聘用職業經理人。
在剛剛召開的第十屆中國足球協會第十一次執委會和第三次會員大會期間,執委會和中超、中甲俱樂部代表對上述主要措施進行了熱烈討論。大家普遍認為,職業聯賽是足球發展的重要動力引擎,中國足協的一系列措施切中影響職業聯賽健康發展的要害問題,有利於俱樂部的可持續發展。職業聯賽的規範、有序運行不僅需要俱樂部自身增強管理能力,也需要國家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長效機制,分階段、分步驟,扎紮實實落實好各項政策措施。對於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及時研究、調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