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爽:“積分制”能為戶籍改革破冰幾許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21日 10: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光明日報

    近日,廣東省出臺了《關於開展農民工積分制入戶城鎮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根據意見,在廣東省城鎮務工的農村人口,凡已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納入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的,均可申請納入積分登記,而符合積分入戶條件的農民工,原則上積滿60分便可申請入戶城鎮。

    一直以來,戶口被我們賦予了太多的意義,特別 是許多的社會福利被捆綁其上。而打破戶籍限制實現每個人的自由遷徙和流動,並在此基礎上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社會福利,一直是全社會共同努力的目標。廣東省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給居住證一個期限,條件一到,暫住證就能變成真正的戶口。

    戶籍在法律上的定義如下:戶籍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結婚、離婚、收養、死亡等。“戶籍”本身其實只是一種登記制度,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而通過法律條文我們可以明確地了解,戶籍僅僅是一種對公民基本情況的記載。也是國家對公民信息管理的一種方式,這才是戶籍的根本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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