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發芾:摩拳擦掌的稅改別只顧著“要錢”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3日 10: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在當前中國加快深化經濟體制改革、轉變發展方式的大背景下,稅制改革被提上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今年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涉及六大稅種,除了資源稅、房産稅和環境稅,還包括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制度,研究實施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和完善消費稅制度。(《經濟參考報》6月2日)

    稅改總是牽動公眾神經,房産稅引起的熱議就是證明。稅改到底是要增加還是降低人們的稅負呢?從報道來看,現在六大稅種改革上的加法是可見的,有沒有減法則不明朗。環境稅顯然是一種新加的稅種。房産稅雖早已有之,但此前的房産稅對於居民住房是免稅的,現在是擴大範圍,將向居民住房徵稅,這其實也是一種新稅。

    資源稅雖已徵收,但近來是由從量稅改為從價稅,顯然也是增加稅負——從價稅稅負隨價格上漲而上漲,從量稅則不受價格影響。資源的價格以後一定是不斷上漲的,資源稅的總稅負也一定會上升。也就是説,至少資源稅、環境稅和房産稅是給百姓增加稅負。房産稅會加大房主和租住者負擔,資源稅和環境稅最終也會轉嫁到終端消費者頭上。

    其他三種稅的改革,也不一定是減法。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制度對於國內納稅人的稅負影響可能不大。完善消費稅制度,肯定不會減稅,因為中國的奢侈消費近年開始抬頭,通過增收消費稅以抑制奢侈消費或許是消費稅改革的動作之一。在這兩個稅種上,仍不可能出現對於百姓的減稅讓利。

    唯一有減稅可能的,就是個人所得稅的改革。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存在起徵點偏低、分類而不是綜合計稅、按個人而不是按家庭徵收等諸多弊端。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個人所得稅就需要擴大扣除額,提高起徵點,實行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辦法,以家庭而不是個人收入為計稅依據。如果個稅不做這樣的改革,則這次六大稅種的改革將會大大增加民眾稅負。

    更嚴重的問題在於,由政府主導的稅制改革難以遏制其增收衝動。以前人們普遍認為地方政府會反對物業稅,但湖南的長沙、株洲、湘潭現已將徵收物業稅的方案上報國務院,重慶也上報國務院要求徵收住房特別消費稅,上海則準備開徵房産稅。在新一輪稅制改革中,地方政府已摩拳擦掌,準備以住房為突破口加稅。如果地方政府增稅的願望落實,則民眾稅負無疑會加重。

    《福布斯》認為中國的宏觀稅負為世界第二,國稅總局雖然否認,但如果稅收加上社保基金和各種其他規費、罰款,中國人的稅負確實不輕。全國人大財經委近日的調查也證明,在一般性競爭領域的企業,利潤率往往只有3%~5%(《第一財經日報》6月2日),利潤率低於稅負率,企業一年賺取的利潤還不如給國家繳的稅多。企業稅負過高,盈利都難,當然不願也無力給員工多發工資。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往往落空,和企業本身負擔沉重不無關係。所以,全國人大財經委建議減輕競爭性行業企業稅負,騰出空間給員工增加工資。

    新華社曾報道説中國居民收入差距已達到一個極限,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的呼聲很高。但調節分配格局需要雙管齊下,一是通過稅收的調節功能,“抽肥補瘦”,在居民之間進行調節;同樣重要的是要調節政府與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政府要真正實行減稅政策,還利於民。而目前正準備大張旗鼓進行的稅改,加稅多減稅少,不能不讓人遺憾。

(梁發芾 原題:稅改能為納稅人減稅讓利嗎)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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