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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見義”當“智為”,不“莽為”

全國多地明令禁止組織未成年人救火

近日,遼寧省審議通過的《遼寧省消防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組織未成年人參加火災撲救。在2010年,河南、上海等地就開始立法禁止組織未成年人救火。[互動入口 ]

  • 黑妹:法律有義務使公民生存得更加人性、安全、自由和幸福。新的消防規定讓人領悟到法律的溫情和人性關懷。
    1. 泰加林:少年英雄值得尊敬和學習。但《消防法》的宗旨,是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體現法律的基本原則,未成年人救火很危險,我們應該對生命充分尊重。
    • 飄:從學英雄,學賴寧到出臺法律禁止未成年人參與救火,20多年過去,社會理念已發生巨大變化,中國越來越成熟理性。
      1. 藍田日暖:在發生火災時消防員對群眾所強調的就是疏散,滅火應該由群眾的義務消防隊、專職消防隊或公安消防隊進行,減少群眾傷亡,孩子們應該儘早撤離。
      圍觀

      朵朵: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聽報告了,在學校聽完了還去了市區少年宮聽。在鄉下上學的我們真的很少有機會去市區啊。

      Fayland:    那時候,我們聽説了賴寧的英勇事跡,很感動,很崇拜,少年英雄啊!老師説我們要向賴寧學習。

      川仔碼頭:   賴寧事跡傳開後,一時間出現了好多關於賴寧的歌曲和詩歌,我們還舉行了賴寧歌曲演唱比賽,記得那個題目是《閃亮的水晶心》(可能不確定,反正是這麼唱的:閃亮閃亮的小水晶……)

      小小會懂事:   當年賴寧很火啊!期末語文考試的作文題就是《我與少年英雄是同齡人》,後來居然年年都是這個主題的作文。老師也太偷懶了吧。

      狼:    記得那段時期三好學生的獎品一律是兩本書《賴寧的故事》和《雷鋒日記》。我至今還珍藏著。

      Challenger:    關於賴寧我只是記得我小學寫作文的時候還經常引用他的例子,時常在教室看到他的畫像和李四光達爾文等人並排挂在一起。

      80後關於賴寧的“英雄記憶”

      爭鳴

      張曉楠:情人節,內向的老爸也買花

      老爸是我見過最內向的人。他從不會説肉麻的話。有個情人節,一家三口出門。我去餐館佔座,他倆在商場逛完了來匯合。我媽手裏拿著玫瑰。問來由。原來是我媽看賣花小孩兒可憐,要求老爸買的。老爸見我第一句話是:幸虧有你在,不然別人肯定覺得我倆不是正規的一家子。

      嚴峰:網絡論戰淪為肆虐的狂歡

      以前對網絡平臺充滿期待,認為會為理性對話提供前所未有的空間。經過幾次論戰,發現自己想得太天真。討論很容易變成論爭,論爭變成吵架,吵架變成虛擬戰爭,而虛擬戰爭有一點很像真實戰爭,會讓人失去理智,激活人的原始衝動,把人壓抑的攻擊性釋放出來,到最後變成施虐的狂歡。

      孫雲曉:對於體罰孩子應當全面禁止

      體罰可能造成對孩子的全面傷害,因此,對於體罰應當全面禁止。據加拿大學者的最新研究發現,體罰不僅僅使得孩子更加具有攻擊性和反社會性,還可能造成長期發育傷害,甚至會降低孩子的智商。危害如此嚴重,國家有理由剝奪粗暴打罵孩子的父母的監護權,開除打罵學生的教師。

      諸大建:該約束大學教師做社會諮詢

      對大學教師承擔社會諮詢類的事情,我的看法是可以做,但是要約束。約束之一是道義上的,這類項目要在大學教學研究工作有餘力的前提下進行,最多每年一個;約束之二是學術上的,承擔這類項目對自己研究有意義。如果沒有這樣兩個約束,在大學當教師就與在諮詢公司幹活沒有區別。

      情人節

      正常人在和情人過情人節,悲催的人在和數據過情人節~親愛的數據啊,我該怎麼分析描述你呢?

      突然發現情人節和清明節其實是一樣的,又要送花又要送吃的,還要説一大堆哄鬼的話……

      女兒是爸爸最美好的情人。女孩們,最愛你的人,已經娶了你們的媽了。

      情人節應該是甜的,不分友情和愛情。

      情人節單身的人晚上下班就趕緊回家,和異性出去會被人誤會,和同性出去更會被人誤會~ 還不如一個人在家YY。

      把單身情人節過的充實也是個本事……走起……

      交鋒

      觀點PK該不該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

           近日,遼寧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遼寧省消防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組織未成年人參加火災撲救。見義勇為與未成年人保護來了個正面碰撞。 有人稱,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有人説未成年人在成長時期最需要的是健康和平安,至於見義勇為嘛,可以留待成年以後再接受和培養。到底該不該鼓勵孩子見義勇為呢?

      支持,見義勇為的優秀品質要從小培養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全社會都應當弘揚,它是社會溫情之所在。當今社會中,人們越來越關注自身的利益,對於一些有危害的事件發生,很多人選擇的是“事不關己,高高挂起”,很多家長也教育孩子要遠離危險。如果人人都變得對無關自身的事情很冷漠,那最終造成的結果是壞人愈加囂張,無人見義勇為、懲惡揚善。所以應從小教育未成年人要敢於見義勇為,敢於對抗“惡勢力”。

      反對,未成年人先要照顧好自己長期以來,社會輿論和相關媒體總是以英雄讚歌的形式來報道這些令人扼腕嘆息的悲劇,並號召所有青少年向他們學習。然而,由於未成年人普遍缺乏對危險的充分預見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但是對一些傳統教育宣揚的“英雄壯舉”卻有很強的模倣慾望,他們中的大多數在“見義勇為、挺身而出”之後,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甚至死亡。未成年人還無法保護自己,如何見義勇為?所以,不該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

      • 人之初:見義勇為”等諸多的良好品質的確是應該從小培養的。孟子曰:浩然之氣,不“養”不得。不能指望孩子們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一到十八歲突然就有了見義勇為的意識和能力。
      • 忘憂:青少年見義勇為的行為值得我們提倡,其精神力量足以震撼每個成年人。
      • 海闊天空:對一個國家來説,少數個體的怯懦也許尚無大礙,而若一個時代、一代人都流失了“見義勇為”的精神,當非國家民族之福。所以,從做人的終極目的考慮,“見義勇為”的教育不能以任何理由被弱化,我們能做的是盡可能多地告訴他們在具體場景下的應對辦法,即如何“策略”的見義勇為。
      • 郴木:從做人的終極目的考慮,“見義勇為”的教育不能以任何藉口被弱化,勿以細節掩大義。
      • 華:遇事只想自己的安危,這樣教育出來的未成年人成年後會奮不顧身地去撲救火災?從小就不能擔當,長大還有幾個能夠有勇氣站出來。小孩子就是需要從小培養。
      • 碳老大:我們國家是要教育出一代思想麻木沒有進取正義心的孩子麼?幾千年的教育都是説孩子應該見義勇為。大事面前奮不顧身。長大還有幾個能夠有勇氣站出來承擔。生死有命富貴在天。
      • king:不鼓勵青少年見義勇為就代表理性嗎?中國能否參考其他國家的方式?任何人都可以申請救火資格證申請,參加一系列的培訓,輔導以及通過嚴格考試後而獲取的資格證。
      • younger:如果小時候不知道見義勇為,那麼長大了也只會成為一個冷漠的人。
      • 追求公平:學校應該教育孩子遇到危機情況如何找成年人、找警察幫忙。救人犧牲很偉大,我們應該給予認可,但不應提倡。
      • 九州風神:我主張將學校的見義勇為教育改成“見義智為”教育,教導少年兒童在遇到危險時,首先是保護好自己,在此基礎上選擇報警、記住壞人特徵、需要時出庭作證等等。總之,教育少年兒童不可“損人”,同時教育他們學會合法和合情理地“利己”。
      • 神馬都是浮雲:未成年人最好不要自行進行救助,可以向大人求助或撥打110,但不應該捨己啊!
      • 黃山青松:在未成年人思想品德形成的重要階段灌輸“利他主義”是必要的,但是在這個階段,“利他主義”教育應著重在“不損人”的教育層面,這才是現實的和可操作的並且符合人道主義。
      • 一歲學壞:未成年人年紀小,力量弱,不具備臨危救助、見義勇為的“資本”,貿然出手,不但收不到成效,有時反而白白賠上傷亡,加重了受損害的程度。
      • 金剛/tiao:雖然捨己為人的精神值得我們提倡,但是作為少年兒童來講,他們還沒有能力去實施這種見義勇為的行為,這種行為最終會使他們受到傷害。
      • 子宸:學校應該加強安全教育,特別是學生年齡小,沒有自我保護的能力,不予提倡。
      • 風雲國際:即使對於成年人,見義勇為也是一種“超高”的道德要求,只有極少數成年人才能做到,且此一時能做到並不代表彼一時也能做到。把大多數成年人都難以做到的行為當作對未成年人的基本行為要求,不僅脫離實際,甚至還有點兒“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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