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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判例帶來的惡劣影響:扶與不扶的糾結

      從彭宇案發生後,人們在街頭見到有老人摔倒,雖有幫人之心,卻無救人之膽了,因為一旦他們伸出援手,風險便會相伴而生,不僅要受到被賴上的危險,甚至要付出沉重的經濟代價。這個案例最糟糕的結果就是:公平輸了,正義輸了,良心輸了。它在社會公共道德越來越脆弱的今天,加速了道德的下滑和冷漠的加深。“老太摔倒了扶還是不扶”。這個問題在中國人心頭糾結著,重壓著。

      2010年12月29日,福州市六一北路與湖東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八旬老伯摔倒在人行道上,圍觀路人沒人出手相助,兩名女子試圖將其攙扶起來時,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又讓她們縮回了手,最後她們打了110和120,當醫護人員趕到後,老人已經停止了呼吸。

      在深圳市一小區內,78歲老人肖雨生滑倒後臉部朝下,小區保安雖向派出所求助,卻因害怕承擔責任不敢前去攙扶,20多分鐘後老人停止了呼吸。

      全國很多地方都發生了同類事件,甚至出現老人摔倒喊出“是我自己跌的,你們不用擔心”的事。

      現在,許多參與街頭救助的人,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護自己,如,讓老人躺在地上簽字證明是自己摔倒的再施救,找幾個在現場的人作證再攙扶,約幾個路人相互證明再一起動手幫,有的先還用相機、手機拍照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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