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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出拳很重,很明顯是不希望投資者再攪和樓市了!”面對26日出臺的“國八條”,業內人士如此評價。樓價的居高不下,終於迎來了國務院的第三輪調控。
“國八條”對投資投機性購房、高房價的指向十分明確,既是一系列調控政策延續,又是進一步的“加碼”。>>論壇互動:我有問題問總理
備受關注乃至引起諸多爭議的房産稅,趕在了年關之前“落地”,1月28日起即在上海和重慶兩市正式開始試點。房産稅到底將帶來多大程度的衝擊波,又將波及到多大的範圍?
根據官方的表述,房産稅改革下一步走向是:試點開始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總結試點經驗,適時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國推開的改革方案。>>論壇互動:我有問題問總理
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通知稱,隨著房地産市場的回升,近期部分城市出現了房價上漲過快等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並要求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等。
時間 | 措施 | 要點 |
2010.11.03 | 住建部等限制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比例 | 住建部等通知,公積金貸款購買90平米以下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20%,90平米以上不低於30%;二套房首付不低於50%。禁用公積金貸款投機性購房。 |
2010.09.29 | 多部委出臺鞏固房地産市場調控成果措施 | 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貸;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城市將限定家庭購房套數。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城市要限定居民購房套數,調整住房交易環節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
2010.09.27 | 國土部住建部出重拳 閒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拿地 | 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貫徹落實“國10號文”確定的工作任務,進一步加強房地産用地和建設的管理調控,積極促進房地産市場繼續向好發展。 |
2010.09.18 | 李克強:加快公租房建設 堅決抑制投機性需求 |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座談會17日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強調,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著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
2010.09.08 | 京滬先行啟動空置房調查 空置率數據暫難出爐 | 北京媒體日前援引北京市統計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于秀琴的話表示,關於空置房的調查,是國家統計局投資司委託幾個試點城市的調查總隊來做,試點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廣州等四五座城市。 |
2010.09.04 | 首批十城市土地規劃獲批 102市須上報總體規劃 | 國務院已正式批准杭州、南昌等10個城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標誌著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正式進入批准階段。 |
2010.08.02 | 國土部發1457宗閒置土地黑名單 | 國土資源部已將一份涉及全國1457宗閒置土地的統計表交予銀監會,銀監會將根據這份“黑名單”做一次全面的風險排查。其中80%的閒置土地可能被收回。 |
2010.07.12 | 銀監會:嚴格執行差別化房貸政策 | 針對近日有媒體關於個別地區全面放鬆第三套房貸的報道,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差別化房貸政策的要求和標準沒有任何變化,商業銀行要繼續嚴格執行二套及以上房貸政策。 |
2010.06.12 | 住建部等七部門發文 加快發展公租房 | 由住建部等7部門聯合製定的《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12日正式對外發佈,旨在解決中國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
2010.06.04 | 三部委發文明確個人房貸二套房認定標準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通知規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
2010.05.22 | 廣州出臺國十條樓市新政細則 | 廣州細則主要是重申國務院“國十條”的多項措施,如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樓盤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明確保障性住房供應量、商品房和限價房供應量等等。 |
2010.05.22 | 重慶樓市新政出臺未對第三套房停貸 | 重慶調控重點著眼于加強住房保障、增加有效供給、規範市場秩序等,沒有對三套房停貸作出限制,同時對首次購買住房並以按揭方式支付的主城納稅人實行財政補助,有保有壓的調控措施。 |
2010.05.06 | 深圳版新國十條出爐 暫停三套房貸款 | 深圳出臺“新國十條”執行細則,規定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 保險繳納證券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
2010.05.04 | 三部委聯合下發通知加強廉租房管理 | 住建部、民政部、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廉租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各地區要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廉租住房房源。 |
2010.04.20 | 住建部:未獲預售許可項目 開發商不得收取定金 | 今後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産開發企業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 VIP 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 |
2010.04.17 | 國務院:房價過高地區可暫停發放第三套房貸 | 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 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
2010.04.15 | 國務院常務會:貸款買二套房首付不得低於50% | 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不得低於50%,貸款利 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
2010.04.13 | 住建部:加快保障房建設 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 住房城鄉建設部13日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其中,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是 下一階段工作的重點,同時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 |
2010.04.11 | 銀監會:銀行不得對投機投資購房貸款 | 中國銀監會11日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增加風險意識,不對投機投資購房貸款,如無法判斷,則應大 幅度提高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別化信貸政策執行力度。 |
2010.03.10 | 國土部強調房地産用地監管 將開展突擊檢查 | 國土部發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二、促進住房建設用地有效供應;三、切實加強房 地産用地監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 ;五、開展房地産用地突出問題專項檢查。 |
2010.03.18 | 國資委要求78家非地産主業央企15天出退出方案 | 按照國資委要求,除已確定的16家以房地産為主業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地産為主業的央企正在加快 調整重組,在完成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後要退出房地産業務。 |
2010.03.10 | 國土部強調房地産用地監管 將開展突擊檢查 | 國土部發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二、促進住房建設用地有效供應;三、切實加強房 地産用地監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 ;五、開展房地産用地突出問題專項檢查。 |
2010.02.20 | 銀監會發佈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打擊炒房者 |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於固定資産、股權等投資,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産、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
2010.01.12 | 央 行上調準備金率強力遏制信貸衝鋒 |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2月2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 點。 |
2010.01.10 | 國辦發出通 知要求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 國辦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房地産市場調控,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
2009.12.23 | 財政部:五年內住房轉讓全額徵收營業稅 | 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 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 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
2009.12.17 | 5部委新政打擊囤地炒地:拿地首付不低於50% | 財政部、國土部等五部委出臺《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確開發商以後拿地時,“分期 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特殊項目可以約定在兩年內全部繳清,首次繳款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款的50%”。 |
2009.12.14 | 國務院提四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 | 國務院提四措施遏制房價: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二是繼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 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三要加強市場監管;四要繼續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
2009.12.09 | 個人住房轉讓營業 稅徵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 | 國務院決定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徵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其他住房消費政策繼續實施。 |
2009.12.07 |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年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給 | 中央經濟會議指出,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給,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購房需求,加大農村危房改造支持 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