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下井?“治”你沒商量!——《暫行規定》不是法律嚴於法律 《暫行規定》全文
“礦難治理”問題積患甚重,指望幾部規範一步到位、徹底根除已是妄想。難能可貴的是,政府尚能在安撫複雜交織的利益鏈條下,不斷做出嘗試和探索,雖有投石問路之嫌,好在沒有停下腳步。此次“暫行規定”直接針對礦産領導,“逼”領導下井,先甭管領導是否情願,有領導下井的礦場首先看見的是對礦工生命的尊重,命無貴賤,人本第一。只是,我們雖然持有循序漸進、一步一個腳印的耐心,卻渴求早日見到一針見血的“良方”——有法律保障的監管機制。 (本期責編: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