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歸來:很多人知道你是因為2002年您報道山西礦難的報道,當時傳言許多的記者受賄,您當時那篇報道雖贏得了很多的聲譽,但當時也有人給你封口費,事情是這樣的嗎?
劉暢:有很多傳言吧,我只能這麼説。前一段在評價食品安全的時候,我説過普利策的一句話:一個國家是大海航行的船,新聞記者是船頭的瞭望者,他要及時的發現前進海面上的淺灘岸礁,及時發出警告。瞭望和警告,恰恰是調查性報道所承擔的社會責任。這種正直感來自於我們對一些基本價值的堅守,比如説對正義有嚮往,對公平有追求,對自己的人生和國家社會有理想,這是一個基本的價值觀,會要求我們在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中去檢驗自己。
記者歸來:你做了19年的記者,調查報道中也一定遇到過種種阻撓,有沒有哪篇報道因此無法完成?
劉暢:有各種各樣的情況,比如説有我特別不願意看到的稿子被權力遮蔽的情況,在各家媒體都會有。稿子肯定是批評性的,表揚別人稿子一般不會遭遇。當你付出很多努力,報道不出去時,對自己內心打擊非常大,記者有時候是內心災難深重的職業。有一次鳳凰衛視的魯豫問我,説你需不需心理醫生,言外之意,就是你心理還正常嗎?我當時就説,我不需要心理醫生。因為在中國,記者有個宿命,就是在每一次採訪過後,告訴自己簡單起來,純凈起來,善良起來,這是一個沒有辦法的事,只能用這樣的心理去面對這個職業。有的時候在最痛苦的時候,甚至都懷疑自己,你會不會看到第二天的黎明了。
記者歸來:最近熱議的藥家鑫案、李昌奎案,有批評認為是媒體引導輿論,妨礙司法公正。你覺得媒體有沒有超越自己的操守邊界?
劉暢:對所謂的媒體審判,有時候是因為單方面傳達利益衝突。其實這一問題在媒體爭論已久,前幾天北京電視臺的一期節目,一個律師能夠帶著他的當事人來譴責另外沒有出場的一個人,我很驚訝。這個事件對一個媒體來説是操守上的重大失誤,因為你沒有給對方平等的説話機會。一方面,我們不斷強調媒體要關注司法公正。而司法方面,有人説媒體總是批評,讓百姓對司法沒有信心。其實司法讓老百姓有信心,不是媒體營造的,是司法自身讓人信任。司法人員應該精英化,判決應該讓人感到司法公正理念。但有的司法人員覺得,媒體的關是用一種公眾狂歡的方法,非得判一個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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