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 提問

網友田欣問

中國證監會2016年1月7日發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減持規定》),要求大股東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減持新規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那麼,減持新規會對股市産生什麼影響呢?

小編答

2015年,中國資本市場出現非理性下跌,為維護資本市場穩定,證監會于2015年7月8日發佈的“18號文”規定,從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也就是説,如果沒有出臺減持新規,這個減持禁令2016年1月8日到期。

然而,2016年1月7日,中國證監會及時出臺了減持新規,而且是減持股份行為的長效機制。這個減持新規具體會對股市産生什麼影響,小編不能清楚的預測,但是,小編可以結合證監會相關負責人的解答以及新規的內容,提供給大家一個參考的方向。

《減持規定》要求,“大股東在三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一。”

為什麼是1%呢?證監會有相關該負責人表示,之所以選取1%,是基於原法律法規下形成的歷史數據。據2014年至2015年6月底,滬深交易所通過競價系統實際減持的數據顯示,三個月中減持不超1%相當於77%的股份受到制約,這意味著此前市場普遍擔心的二級市場“減持潮”或將不會出現。

通過細讀新規你還會發現,《減持規定》是重點就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這一特定途徑作出了細化要求,而其通過二級市場購入的股份不在受限範圍。董監高減持股份,完全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嚴格執行。另外,《減持規定》在針對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設置減持比例的同時,還為其保留了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多種減持途徑。

數據顯示,2014年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的大概比例為4:6,這也就是説,大部分大股東減持行為主要發生在通過大宗交易、協議轉讓平臺。從這個意義上説,大股東減持對二級市場或不會産生太大影響。

依此可以看出,減持新規在依法保障大股東轉讓股份權利的同時,也可以防範大股東、董監高集中、大規模減持對市場的衝擊。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減持新規還設置了一個大股東減持預披露制度,這算是新規的一大亮點。

《減持規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需提前15個交易日披露減持計劃,對之前滬深交易的不同規則進行統一。市場分析人士表示,如果按照這個規定,自1月9日新規正式實施後,首單大股東減持行為應該發生在2月後。

證監會表示,此次減持規定有利於形成穩定的市場預期,化解恐慌情緒,投資者應當理性看待、審慎甄別。今後,證監會將繼續把穩定市場、穩定人心、防範系統性風險作為目標,做好相關工作。

為落實《減持規定》,滬深交易所將於近期陸續出臺相關配套細則,為大股東依法、有序減持提供規範指引。我們期待更加具體的新規細則出臺,也更加期待有序、健康的股票市場。

本文綜述自:
      證監會發佈[2016]1號公告 股市將迎減持新規! 環球網 2016-01-07
      證監會發佈大股東減持新規 首單減持將在2月後 新華網 2016-01-07